2011年6月的保险外地公司给交了,辞职后回津,8月份在津的公司交了保险,所以中间有一个月空档,现在又重新待业,想问是否有必要补上这个月的保险,如果医保间断对以后退休是否有影响呢?补充问题:在网上查阅相关文件,上述“个人因故中断缴费的,其中断缴费期间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后继续缴费的,视为初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其中初次参加基本医疗是什么意思,对以后退休有什么影响,医保是否有总共缴纳15年的说法呢?亟待高人回复,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