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4

如题所述

在黑河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失业前,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其次,失业非本人意愿,即非自愿离职;最后,必须完成失业登记并具备求职意愿。
关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将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来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1. 若失业前用人单位和职工已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2.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将统一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
以2023年1月1日为参考,黑龙江省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
- 第一档:1860元
- 第二档:1610元
- 第三档:1450元
据此,失业保险金的具体标准为:
- 第一档地区(哈尔滨市区除外、大庆市区):1674元/月
- 第二档地区(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齐齐哈尔市区、牡丹江市区及绥芬河市、佳木斯市区及抚远市、鸡西市区、双鸭山市区、七台河市区、鹤岗市区、绥化市区):1449元/月
- 第三档地区(哈尔滨市双城区、伊春市区、黑河市区、大兴安岭地区、全省其他各县(市)):1305元/月
至于领取失业金的时间,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2.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劳动合同终止、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以及因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辞职等情况。
3. 完成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登记的目的是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同时,失业人员需有求职要求,以促进再就业,这也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前提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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