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了身份证怎么查询进度

如题所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身份证丢失,要及时申请补领,尽快携带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并重新填写《常住人口(申领身份证)登记表》,经本人核对确认签字。民警将会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身份证补办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同时当事人可以携带当事人的户口本或者过期的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查询办事进度。如果有回执单,并且当地已经实现网上办事公开的,可以上网凭回执单号进行查询。当事人具体可致电当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咨询。

具体情形为:
1、如果是在外地可以选择快递查询业务,一般都是邮政EMS,留下快递的寄件联,通过EMS官网就可以查询快递情况了;
2、可以关注当地派出所的公众号,大数据时代很多公安系统推出微信查询身份证办理进度服务,可以通过关注办理身份证时的领取单,上面是否有微信扫码查询服务;
3、就是办理身份证的时候记下派出所的联系方式,具体可致电当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咨询;
4、当事人可以携带当事人的户口本或者过期的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查询办事进度。
同时在补办期间,若是遇到必须使用身份证的情况入住酒店,试着使用保存在手机里的电子版身份证或者网证,通过支付宝和微信都能办理网证,法律效力和身份证是一样,或者可以去酒店附近的派出所开身份证明。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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