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头置换评残标准

如题所述

一般置换人工股骨头大多数属于十级伤残。

1。交通事故股骨头置换的,要在置换手术后(大概一年左右时间)视康复情况,进行鉴定的。如果还是检查严重影响行走功能的,那么就有可能评定为五级、六级。如果影响轻微的就会评定位八级、九级伤残。
2。如果是工伤事故中,造成股骨头置换,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为十级伤残的。

鉴定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
九级伤残: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10%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50%以上;
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完全丧失;
4、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足足弓构破坏;
6、双上肢长度相差10cm以上;
7、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8、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
9、一肢丧失功能25%以上。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
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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