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鲁赫·斯宾诺莎多大了

如题所述


巴鲁赫·斯宾诺莎
巴鲁赫·德·斯宾诺莎(BaruchdeSpinoza,1632年11月24日—1677年2月21日),犹太人,近代西方哲学的三大理性主义者之一,与笛卡尔和莱布尼茨齐名。他的主要著作有《笛卡尔哲学原理》、《神学政治论》、《伦理学》、《知性改进论》等。
斯宾诺莎出生于阿姆斯特丹的一个从西班牙逃往荷兰的犹太家庭。年轻时进入培养拉比的宗教学校,在艰难的生活条件下,他仍然坚持哲学和科学的研究,他的思想通过通信方式传播到欧洲各地,赢得人们的尊重。1677年不幸死于肺痨,享年45岁。
他最早提出“政治的目的是自由”,为启蒙运动的拓展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
中文名:巴鲁赫·德·斯宾诺莎
外文名:BaruchdeSpinoza
国籍:荷兰
民族:犹太
出生地:荷兰阿姆斯特丹
出生日期:公元1632年11月24日
逝世日期:公元1677年2月21日
职业:哲学家
信仰:犹太教
主要成就:提出“政治的目的是自由”、“民主政体最优论”
代表作品:《神学政治论》、《伦理学》、《知性改进论》
个人简介
斯宾诺莎(BaruchdeSpinoza,1632年11月24日-1677年2月21日),著名的荷兰哲学家,其接受了拉丁语的训练,而正是凭借着拉丁语,斯宾诺莎得以接触笛卡尔等人的著作。其本为犹太人,犹太教会以其背叛教义,24岁时被驱逐出境,后卜居于海牙,过着艰苦的生活。他最后搬出犹太人居住区,以磨镜片为生,同时进行哲学思考。斯宾诺莎此后一直过着隐居的生活。其不承认神是自然的创造主,其认为自然本身就是神化身,其学说被称为“斯宾诺莎的上帝”,对十八世纪法国唯物论者和德国的启蒙运动有着颇大的影响,同时也促使了唯心到唯物,宗教到科学的自然派过渡。1673年勃兰登堡选帝侯曾邀请他到海德堡大学担任哲学教授,条件是不可提及宗教,不过斯宾诺莎婉拒,他在45岁时因肺痨去世。
家世
斯宾诺莎的祖先是居住在西班牙的斯雷翁省埃斯宾诺莎(Espinoza)镇的犹太人。1492年,因西班牙政府和天主教教会对犹太人的宗教和种族迫害,举家逃难到葡萄牙。后又于1592年逃亡到荷兰。祖父亚伯拉罕·德·斯宾诺莎是一位很受人尊敬的犹太商人,曾在阿姆斯特丹犹太人公会担任要职;父亲迈克尔·德·斯宾诺莎继承其父的事业,在阿姆斯特丹经营进出口贸易,并担任犹太人公会会长和犹太教会学校校长。
生平
斯宾诺莎出生于荷兰。他的父母亲以经营进出口贸易为生,生活颇为宽裕,斯宾诺莎也因此得以进入当地的犹太神学校,学习希伯来文、犹太法典以及中世纪的犹太哲学等。磨镜片这项工作伤害了他的健康,他在工作的时候吸入了大量的硒尘,这与他的死因有直接的关系。
个人思想
重要言论
政治的目的是自由。
当时的荷兰有一定的自由,但并不民主。
思想自由,行动守法。
在一个自由的国家每人都可以自由思想,自由发表意见。
没有理智决不会有理性的生活。
正如光既暴露了自身,又暴露了周围的黑暗一样,真理既是自身的标准,又是虚假的标准。
智慧,不是死的默念,而是生的深思。
民主政体自由论
斯宾诺莎认为只有民主政体才能保证思想和言论自由。他反对君主制,说君主制表面上维持和平,其实实行奴役。他也贬低贵族政体,说贵族政体排斥其他阶层的优秀者。他认为,民主制是最优越的,在民主政体中,人人能表达意见。
斯宾诺莎从自身经历中痛切地意识到思想自由的重要性。
斯宾诺莎从天赋人权出发,痛斥对思想和自由的压制。斯宾诺莎在宣传思想自由的同时,还强调人在行动上要守法。
伦理学
斯宾诺莎的著作中最伟大的莫过于《几何伦理学》(EthicaOrdineGeometricoDemonstrata,简称《伦理学》),该著作一直到斯宾诺莎死后才得以发表。该书是以欧几里得的几何学方式来书写的,一开始就给出一组公理以及各种公式,从中产生命题、证明、推论及解释。他的其他两部重要的作品包括了《神学政治论》(TractatusTheologico-Politicus)和《政治论》(TractaAtusPoliticus')。《神学政治论》的主题是圣经批评与政治理论,而后者则只谈政治理论。
斯宾诺莎的《伦理学》讨论三个不同的主题。他首先从形而上学讲起,再转论各种炽情和意志心理学,最后阐述一种以前的形而上学和心理学作基础的伦理观。形而上学是笛卡尔的变体,心理学也带霍布斯遗风,但是伦理学却是独具一格。
形而上学
斯宾诺莎的形而上学体系是巴门尼德所创始的类型的体系,实体只有一个,即是“自然即神化身”。而笛卡尔认为有神,精神,物质三个实体(当然他认为只有神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实体,所谓实体,笛卡尔认为是能够自己存在而其存在并不需要依靠别的事物证明的一类事物。)。斯宾诺莎则绝不同意这种看法,在他看来,思维和广延全是神(即自然或实体)的属性。神还具有无限个其他属性,因为神必定处处无限。个别灵魂和单块物质在他看来都是形容词性的东西,这些并非实在,不过是“神在”的一些相。基督教徒信仰的那种个人永生绝无其事,只能够有越来越与神合一这种意义的个人永生。有限事物由其物理上或者逻辑上的境界限定,换句话说,由它并非某某东西限定:“规定即否定”,完全肯定性的“存在者”只能有一个,它必定绝对无限。
情感理论
这一部分放在关于精神的本性与起源的行而上学讨论后面,这个讨论到后来推出“人的精神对神的永恒无限永恒的本质有适当的认识”这个惊人的命题。“炽情扰乱了我们的心,蒙蔽住我们对于整体的理智见解。”据他讲“各个事物只要它是自在的,都努力保持自己的存在。”因此起了爱,憎,和纷争。第三卷讲述的心理学完全是利己主义的心理学。按照他的意见,“自我保全”是各种炽情的根本动机,但是我们自身当中的实在,肯定性的东西,乃是把我们与整体统合起来的东西,并不是保全外表分离状态的东西,我们一体会到这一点,自我保全就改变性质。
哲学思想
哲学上,斯宾诺莎是一名一元论者或泛神论者。他认为宇宙间只有一种实体,即作为整体的宇宙本身,而“上帝”和宇宙就是一回事。他的这个结论是基于一组定义和公理,通过逻辑推理得来的。“斯宾诺莎的上帝”不仅仅包括了物质世界,还包括了精神世界。斯宾诺莎还认为“上帝”是每件事的“内在因”,“上帝”通过“自然法则”来主宰世界,故物质世界中发生的每一件事都有其必然性;世界上只有“上帝”是拥有完全自由的,而人虽可以试图去除外在的束缚,但却永远无法获得自由意志。如果我们能够将事情看作是必然的,那么我们就愈容易与“上帝”合为一体。因此,斯宾诺莎提出我们应该“在永恒的相下”(subspecieaeternitatis)看事情。
在伦理学上,斯宾诺莎认为,一个人只要受制于外在的影响,他就是处于奴役状态,而只要和上帝达成一致,人们就不再受制于这种影响,而能获得相对的自由,也因此摆脱恐惧。斯宾诺莎还主张无知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对于死亡的问题,斯宾诺莎的名言是:“自由人最少想到死,他的智慧不是关于死的默念,而是对于生的沉思。”
斯宾诺莎是彻底的决定论者,他认为所有已发生事情的出现绝对贯穿着必然的作用。
斯宾诺莎的哲学非常类似于斯多葛哲学,可他在一个重要的观点上与斯多葛哲学有尖锐的分歧:他完全反对他们动机可以战胜情感的观点。相反,他主张情感只会被另一个更强的情感取代或战胜。他指出,在主动情感和被动情感有关键的分别,前者是相对可以理解的而后者不是。他也指出,具有被动情感真实动机的知识可以将其转化为主动情感,因此预见了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心理分析的一个关键的思想。
后世纪念
斯宾诺莎的肖像作为标志印在旧系列的1000荷兰盾钞票上,那是荷兰2002年引入欧元前的法定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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