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3-29
大陆居民去台湾地区要手续办理指南:
(一)祖国大陆居民去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二)祖国大陆居民申请去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
1、 交换身份、户口证明;
2、 填写去台湾申请表;
3、 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去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去台湾的意见;
4、 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即:去定居须提交确能在台湾定居的证明;探亲、访友,须提交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接受、处理财产,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有关证明;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处理亲友丧事,须提交有关的函件或者通知;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
申办流程
申请签注:个人应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
证明提供:个人在办理“入台证”前,可以到银行开具存款证明,协助办理手续的旅行社会将证明传真到台湾地接社,就完成了资质认证。
委托办理:委托本城市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经台湾有接待赴台旅游资质的旅行社,向台湾相关机构申请、代办入台相关出入境手续。目前,三个城市共有33家旅行社取得业务资质。
行程安排:可委托本城市指定经营赴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代办代订机票、住宿和在台旅游行程安排,也可自行办理。
时间限制: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在台湾的停留时间,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5天,并应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大陆。
滞留处罚:去台湾的大陆居民应按期返回,不得非法滞留。对在台湾地区非法滞留情节严重者,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其被遣返回大陆之日起,6个月至3年以内不批准其再次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