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买房,契税是按首套房还是二套房?(注:父母名下有住房)

如题所述

按首套房缴纳。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由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不同,定价方法不同,因而具体计税依据视不同情况而决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成交价格是指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也就是说,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为了避免偷、逃税款,税法规定,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可以参照市场价格核定计税依据。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第十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契税征收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

第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契税征收机关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机关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具体征收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契税征收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契税征收机关依法征收契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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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你好,我是九间伴不动产的置业经理,从业六年,根据你所说的,子女已经成年的话,不管你所在的城市限不限购,契税都应该按首套房来计算,因为目前中国购房是以户为计算单位,“户”即夫妻+未成年子女算作一户家庭,子女只要成年,就可以单独算一户家庭,所以以孩子名义买,怎么都是第一套!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3-25
如果是在限购的城市,子女年满18周岁,是可以单独买房的,当然按首套房算了。就是父母名下有100套房,子女成年了也可以单独买房,不算二套。追问

谢谢楼上的回答,那如果是在不限购的城市呢?

追答

那就随便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