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的产品用于建造办公楼视同销售吗

自产的产品用于建造办公楼视同销售吗

一、正面回答
自产产品用于办公楼的建设施工,不用视同销售。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不存在销售行为,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标志。
二、分析详情
自产货物用于不动产需要视同销售是因为不动产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所以属于自产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而目前全面营改增之后,不动产销售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那么当时用于非应税项目的理由就不存在。
三、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包括哪些情况?
1、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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