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人合伙开公司的问题

4个人合伙开个小规模的公司(注册资金50W),每个人出资了1W,都各持25%。
问题来了:
1.如果年底赚了100W分红都按照每个人的25%来分,那个为公司赚了70W的人肯定就不同意了。
2.如果采取谁给公司的贡献大就持股大(年底分股分红),最低(没业务的)给5%保底,那个为公司赚了70W的人肯定就是最大股东、公司就几乎成他的了,他要是走钱也几乎都代走了。如果不走,第二年他业绩没落了,另一个人业绩超过了他,又咋个算股份呢?
3.如果不采用第2个方法,那么都没动力去跑业绩了,但是第二个方法不够完善。
另外他们已经合伙成立公司了,就是目前还在商讨股份业绩问题。
他们目前初步商议的结果是,4人各持股份25%,年底为公司贡献突出的奖励股份(最大可达49%,具体贡献多少得多少股,他们已商议了一个制度),非常突出还有部分现金奖励。一年后就定股份了。

1. 为公司赚到70w的人,不可能都是他一个人的功劳,不要忘记的一点是,没有另外3个人,这70w是不可能轻松到手的,再说,为何只是一个如果的问题,都解决不了,可能这4个人不适合一起开公司。
2. 如果开了,我觉得要秉承一个原则,必须公平公正。如果是70w都是那个人的功劳,那么他最少也应该得到这70w的一半以上的报酬,如果不是这样,他自己可以完全自己开公司另起炉灶就好了,不用太纠结于共同经营这个公司。 当然公平不公平,在于公司的初始创业阶段,只能靠4人协商解决。
绝对的公平是不可能的事情。 而且一家公司,本来就不适合每人25%,或者55这种股份。一旦有任何决策的时候,根本没有一个人可以做决定。我建议你们还是好好考虑下股份的问题。
有1-2个人,如果没有办法全副身心的投入,那么他们的股份势必要削弱。
3. 第二个办法根本就是不可行的。

我有一个建议是,我感觉你们4个人都是初次创业,关键还是看大家的心是不是一起的。
如果是一起的,那么就按25%来分,4个人,不管怎么做,年底,大家都是25%来分。
说道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如果说怎样来判定是否大家都出力一致,这个完全看心。
创业,比的就是谁更投入,如果4个人都很投入。那么大家都应该获得相同的酬劳。
而不是说,这个拉70w,那个拉20w,70w的就比20w的贡献高。要知道4个人的公司,每个人都是老板和打工的,不是说拉来70w单子的就是老板,其他人就是打工的。如果连这点都看不透,那你们的创业,就这点上就不会一帆风顺。 我觉得第一年,最基础的要求就是大家都要全心投入,磨合一把看看。(最重点的是,很多人都是好哥们,但是一旦一起工作,都是烂茶渣)如果一年后,大家都赚到钱了。还愿意一起弄,就再根据个人贡献,来略微调整。如果不愿意了,谈不妥,那么一般来说贡献大的,也可以卖掉个人的股份,折现即可。
至于个人股份的价值,可以按照公司一年的营业额,然后按18个月算。这个是一般公司算公司的价值的方式。也就是说,如果今年年底,你们营业额500w,20%利润是100w,那么你们公司也应该值750w了。这时候25%的股权就值187w了。譬如说我不想玩了,那我卖掉15%,只留10%。那么我这15%也值75w。 谁对可以用75w来买我这股份。

其实说白了,就是你们要考虑一个退出机制,谁都可以不想玩的时候,有条件的退出。当然条件你们可以自己斟酌着弄。
不过我觉得的4个人,1人1w的资金打点的公司,更像娱乐性质,按25%会比较好。或者谁现在趁没赚到钱,早点先让点股份出来。平均的股份,不是什么好事。一个公司,只需要一个领导,4个领导,一定完蛋。

最后补一下,业务提成那里,可以设定个比较合理的百分比,关键是大家商量,20%-60%都可以,反正就是你们自己看。你就想想,如果这单子我拉来的,我一个人都能搞点,我要提多少,如果我一个人拉来,要大家一起做的,我愿意少拿多少。 说白了,能者多劳,是一定要体现的,但是如果你只管拉,但是要大家一起做,我觉得20%已经很多了。不要以为自己拉来的就很了不起,如果真是这么牛,还需要另外3个人做什么?另外3人的3w,说实话,算的了什么? 你需要的不是那3w,而是另外的3个人的共同投入。所以考虑到这点,我觉得20%提成,已经很合理了。 你要一个人都能搞点,为何不自己再弄10家公司都可以,反正70w到手。你说呢?追问

他们目前初步商议的结果是,4人各持股份25%,年底为公司贡献突出的奖励股份(最大可达49%,具体贡献多少得多少股,他们已商议了一个制度),非常突出还有部分现金奖励。一年后就定股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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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25
首先,你注册资本50万,怎么每个人出资是1万呢?
其次,如果是是合伙企业,对于股份持有的份额问题,在公司成立之时就已经确定。之后合伙人基于公司业务所赚的钱,理所应当是合伙人共同所有,不存在谁挣的就是谁的这一说法。例如你们公司卖车的,一个人卖出去50部,另外的人一部都卖不出去,你们的股份还是没人25%,那一个人卖50部车的盈利是你们共同所有的。
再次,如同你说的,如果一个人对于公司的盈利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他分的和别人一样多是不公平的,那这个时候我们就要考虑给这个人一定的提成来保持他的积极性,至于提成的比例和方法,是你们自己商量的。
最后,合伙企业是一种“人和性”企业,讲究的是“凡事商量着来”的原则,合伙人对于公司业务都有发言权和管理权,既然大家合伙,赚的钱怎么分才合理,还是大家一起商量才是最重要的,赚的多的觉得自己努力没有白费,赚的少觉得能够生活下去,激励大家的积极性,保证大家的生存发展才是最重要的。
第2个回答  2012-03-25
你们是属于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有一个很明显的问题,那就是权责不明,中国的合伙企业基本上都有这样的问题。从资金方面来说,每个人持有四分之一股份的那年终分红的时候就必须明确按25%来执行。这是规定,任何企业都是这样的。但是,问题来了。平均的分红会让企业的发展没有动力。所以,这里我要指出你们企业的错误。先说说业务问题,在一个企业中,并不是每个人都要去跑业务,一家企业的发展不是完全依赖业务的,另外,你们四个人必须有明确的分工,如果是生产业的话,还必须重视货源,生产流程,以及仓储物流等等。可以就这个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其实,业务方面你们也可以招聘业务员,如果你们非得自己做业务,可以就这个问题进行协商,从一部分股份中进行另外的分红。另外我必须提一点,你们思想上存在错误,在市场经济时代,应该是谁出资谁受益,钱决定所有。所以,那个为公司跑了70万业务的人也必须服从这个思想,他只是在管理方面作出了贡献,这跟股份没有关系。如果,有一个人将钱带走了,合伙企业法中一个最好的补救办法就是你们其他三人可以优先购买股权,在按新的股权比例分红。
另外有一点,我还要提醒你,合伙制企业中有一个是违法的,就是股东另外注册其他与合伙企业类型相似的公司,这一个情况在合伙企业中也比较多见。
总之,你们既然注册了50万,应该有能力将企业弄得更正规一点,将权责方面理清,防患于未然
第3个回答  2012-03-25
1.你们该不该合伙?
依照你目前的情况,你独自成立公司也不大可能,且不说你的资金问题,没有客户资源即使你成立了公司也很难生存下去。而他有一定的客户资源,和他合伙是目前看来可行的办法,但是不是唯一的办法,他年纪比你大,社会阅历和经验比你丰富,你很难保证公司发展稳定后他不会把你踢出去。所以,要么你再重新选择合伙人,要么跟他合伙好好干,多做做工作,把公司做大做强,尽量不要提出散伙,等你羽翼丰满了,能独当一面的时候再考虑自立门户的事情。
2.合伙利润如何分配?
按照你们目前的出资比例,各占50%的股权,所以经营所得的利润也按照出资比例来分配,简单说你们55分。客户资源这个东西没法儿去分,因为它不是实物,就算他分给你,也不一定是所有客户中的大客户或者质量较高的客户。
追问

你粘贴的有意思么?发个这样的问题粘贴一个这样的回答。就算粘贴你也改改啊,题目是4个人,怎么就50%了?

第4个回答  2012-03-26
其实你的问题就是合伙企业该怎样经营,怎样分配利润的问题。
首先要明确合伙是什么样的性质,合伙其实就是基于信任和各合伙人的资源整合而共同设立的,所以,合伙该怎样经营是完全应参照公司法的,就是选出合伙的实际经营者(即主导作用的领导),当然这个人必须是在合伙人中有很强业务和领导能力的,理所当然他的业务量是最大的也是对合伙企业作出最大贡献的,这是义务不是当作分红多的权利。
利润分配其实就更简单了,大家在成立合伙的时候,可以约定具体的分红比例和方案,而不是根据后期经营中的贡献临时决定谁分多谁分少。如果要按照楼主的思维,上市公司中的普通股民就没的分了,所以,分红多少不能全部按照贡献来划分,应按照合伙成立初期的约定。如果大家都不遵守约定,而要根据各年度的贡献大小那合伙就没有存在的必要!追问

他们目前初步商议的结果是,4人各持股份25%,年底为公司贡献突出的奖励股份(最大可达49%,具体贡献多少得多少股,他们已商议了一个制度),非常突出还有部分现金奖励。一年后就定股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