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受理案件通知书多久开庭

如题所述

诉讼受理后一般是一个月到两个月之间会开庭,具体的开庭时间以法院通知的为准。对于已经确定受理的案件,法院需要确定具体的开庭时间、地点等,并且需要在开庭三日之前,将确定的时间告知案件当事人。

一、诉讼受理后一般是多久开庭?
      提交诉讼后多久开庭并没有统一规定,一般由人民法院自行安排。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一般一个月内要开庭,适用普通程序的,不公告的一般两个月之内要开庭。要发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传票的,一般是三个多月,到四个月之间要开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哪些案件向法院起诉后不会被受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虽然并非所有向法院起诉的案件都会被法院受理,但一旦被受理,法院就需要确定具体的案件审理日期,并在确定的审理日期的三日前,将确定的开庭日期、地点等采取适宜的方式告知案件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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