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转交到别省进行调查,并拘留,销售金额有3000元左右,

没有造成重大后果,这该怎么量刑?

需要结合具体案情,量定处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法律分析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判刑标准需要根据犯罪情节分析,只要行为人出于在所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之行为,或者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仍然予以销售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如果有以上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中毒或者健康受到损害,在量刑时作为量刑情节适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构成本罪。但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承担民事责任。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发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凡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都要受到一定的惩罚和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修改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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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24
刑法规定: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如果是在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的情况下销售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是不构成本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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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05
“不知情的情况下”,无罪!
“被转交到别省进行调查,并拘留”说明事情的侦查还未结束。说这些“没有造成重大后果,这该怎么量刑?”为时尚早。但是如果自始至终“不知情的情况下”,无罪!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3-24
一般会处以30000元一下2000元以上的话当然这是后果较轻的,估计你这个大概会被罚几千块吧拘留几天,但是以后再犯就说不好了,自己留意下,配合调查,给办案人员留下主动配合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