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申请再审,受理法院立案后,答复期限有无限定?

如题所述

答复期限不超过3个月。

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民诉法再审条件的,裁定再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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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民诉法再审条件的,裁定再审。
两个十五天加上三个月,就是再审的期限。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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