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最全路考扣分标准

如题所述

科目三资格标准

(1)上车

1.一周不绕车检查汽车外观和周围环境的不合格。

2.未在打开车门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者不合格。

(2)开始

1.如果制动启动压力不足,则为不合格。

2.如果门没有完全关闭并启动,则不合格。

3.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未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为不合格。

4.起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档(驻车档),不合格。

5.未松开驻车制动启动,10米内,未及时纠正,不合格。

6.驻车制动未松,但能及时纠正,扣10分

7.发动机启动后未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

8.道路交通复杂时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5分。

9.车辆起步冲,扣5分。

10.启动时油门踏板控制不当,导致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

11.发动机启动前未检查调整驾驶员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5分。

(3)直线行驶

1.如果方向控制不稳定,车辆不能直线行驶,则不合格。

2.车辆在前方制动时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

3.在不合适的时间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

4.未及时发现道路障碍物或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4)加减挡操作

1.未按指令平稳升降,不合格。

2.车辆行驶速度与档位不匹配,扣10分。

(5)变更车道

1.变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的,不合格。

2.变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格,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6)靠边停车。

1.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及右侧交通情况者,不合格。

2.如果在发出停车指令后,检查人员未能在规定距离内停车,则为不合格。

3.停车后,如果车身超过道路右边缘线或人行道边缘线,即为不合格。

4.停车后,如果在车内开门前,不从侧面观察车后方和左侧的交通情况,是不合格的。

5.下车后不关门,不合格。

6.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边缘线或人行横道边缘30cm以上扣10分。

7.停车后,驻车制动未收紧扣10分。

8.如果在拉紧驻车制动器之前松开行车制动踏板,将被扣10分。

9.下车前未关闭发动机,扣5分。

(7)直走穿过十字路口。

1.未按规定减速或停车观察不合格。

2.如果不观察左右两侧的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不观察前侧的交通情况,则不合格。

3.路口遇堵车,进入路口,将车辆停放在路口等待,不合格。

(8)在十字路口左转。

1.未按规定减速或停车观察不合格。

2.未观察左右两侧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前方交通情况。

3.路口遇堵车,进入路口,将车辆停放在路口等待,不合格。

4.通过路口左转时,不按路口中心转弯,扣10分。

(9)在十字路口右转。1.未按要求减速或停车观察者不合格。

2.未观察左、右通行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前侧通行情况的。

3.路口遇堵车,进入路口,将车辆停放在路口等待,不合格。

(10)穿越人行横道线

1.未能按要求减速和减速

2.未能遵守左右交通状况

3.不停车对行人表示礼貌的人是不合格的。

(十一)穿过学校区域

1.不按要求减速的,不合格。

2.未能遵守左右交通状况

3.不停车对行人表示礼貌的人是不合格的。

(十二)通过公共汽车站。

1.不按要求减速的,不合格。

2.未能遵守左右交通状况

3.不停车对行人表示礼貌的人是不合格的。

(13)会车

1.上车时没有中央隔离设施或者中央道路,右侧行驶未减速,或者未与其他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的,为不合格。

2.那些在会议困难时不被允许去的人是不合格的。

3.横向安全距离判断不佳,紧急转向避开对方车,不合格。

(14)超车

1.超车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2.超车时机不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超车时,未能从侧面观察被超越车辆的动态,为不合格。

4.超车时,未与超车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为不合格。

5.超车后急转弯,驶回原车道,妨碍被超车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6.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向一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不合格。

7.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有条件让车不减速从右侧通过,扣10分。

(15)转身。

1.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不合格。

2.掉头位置选择不当不合格。

3.掉头前未发掉头信号,不合格。

4.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行人扣10分。

(16)夜间驾驶

1.不能正确开灯的,不合格。

2.同方向靠近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3.通过急弯、断头路、拱桥、人行横道或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不合格。

4.开会时未使用近光,不合格。

5.过路口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6.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灯提醒超车车辆,未通过检测。

7.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8.在路边临时停车时不关闭前照灯或打开照明灯的,不合格。

9.在没有照明或照明不良的道路上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扣5分。

科目三综合判断标准

科目三考试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判定为不合格

1.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佩戴安全头盔的

2.阻止或关闭车内的音视频监控设备

3.不按照考官的指示驾驶

4.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刷等常用的车辆控制装置。

5.起步时车辆后退距离大于30cm。

6.双手同时离开方向盘驾驶汽车

7.单手控制方向盘时,无法有效平稳地控制行驶方向。

8.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晃动方向,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

9.不能根据交通状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和速度,

10.使用的档位与车速长期不匹配,超过30m,导致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

11.车辆行驶时,向下看挡位或连续两次换挡失败。

12.驱动空齿轮滑动超过5m

13.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

14.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

15.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警察指挥信号行驶的。

16.以规定的速度行驶。

17.驾驶时骑在滚动车道中心的实线或车辆边缘的实线上

18.长时间骑行滚动车道边界,超过15m

19.争道或者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

20.开车时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速度。

21.连续改变两条或多条车道

22.存在在累计路面上遇到行人或非机动车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

23.行人过人行横道时,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同行优先的车辆、行人和非机动车。

24.将车辆停放在人行横道、网格线和其他禁止停车区域。

25.开车时身体的任何部分都会伸出窗外。

26.制动踏板和加速踏板使用不正确。

27.未对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采取减速、鸣笛等安全措施。

28.由于观察、判断或操作不当,会出现危险情况。

29.驾驶摩托车时,手离开转向手柄。

30.两轮摩托车行驶时左右摇摆或用脚触地。

31.摩托车制动时前后制动器不同时使用。

32.考生未按预定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二、科目三考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1.驾驶姿势不正确

2.起步时车辆向后打滑,但后退距离小于30cm。

3.方向盘的操作不合理

4.启动或行驶时未能纠正错误档位。

5.起步、转弯、变道、超车、停车前,不要使用或误用转向灯。

6.在开始、转弯、变道、超车或停车前打开转向灯少于3秒。

7.转弯时,转弯返回过早、过晚,或转弯角度过大或过小。

8.换档时会发生齿轮碰撞。

9.遇有情况,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是不合理的。

10.由于操作不当,发动机一度熄火

1.扬声器不能根据交通状况合理使用。

12.刹车不均匀。

13.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未按要求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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