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撞停在路边的汽车

我骑电动车撞停在路边的汽车,当时车头是对着我停的,我撞到它的车头上了,然后我跑了,司机就在后面追,,,结果我还是跑了,我想问问,他可能记下了我的车牌号,请问它会找到我吗,找到我的话,我的行为有什么后果,
那他记下我的车牌号是否会找到我呢

第一,要看那车停的位置是否可以停车;如果不可以,他可是主要责任;因为在中国道路安全法是照顾行人和非机动车的。
第二,那车停放是否停稳,如果车还在动的话,可以认定为是道路交通事故,他是主要责任。
第三,那碰撞地方是否繁华,如果繁华一般都有摄像头的,
第四,你撞车的地点是否是你经常出现的地方,如果只是偶尔路过,下次不要去了,如果对方找不到你有可能会在碰车地点守株逮兔。
电动车一般上什么牌照哟!如果撞得有点严重的话,对方可能会报案,如果不是太严重的话,一般警察也懒得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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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是属于违法行为,承担全部事故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
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
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
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
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第2个回答  2012-08-13
如果撞的厉害,需要维修费,他一定能找到你,你属于肇事逃逸。你应该主动到交警队事故科自首,反正没撞人,又不是酒后驾驶,也就是赔些钱。不如果不照面,让警察找到你了,性质就变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