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会有一个免息期,在还款日之前还款的话是不会产生利息的,但是如果逾期的话就会有
滞纳金了。
以一张10000额度的信用卡为例,该卡
账单日为每月10号,最后还款日为每月的30号。持卡人在11月1日刷卡消费10000人民币,11月10日出账单,最低还款金额为消费总额的10%——1000元:该持卡人如果在11月30号前存入10000元进行全额还款,是没有任何利息和滞纳金的产生;
如果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即在10号以后,30号以前只往信用卡里存入1000元,就会产生日万分之五的利息。等到12月10日再出账单的时候,会产生总额为200人民币的利息,其计算方法为:10000(上月消费)乘以40(记账日至当前账单日的天数)乘以0.0005(利息)=200元。大家肯定会问了,为什么利息是按10000元来计算?不是还了1000进去吗?为什么是40天?最后还款日是11月30号,到12月10号新账单日只有10天啊。
这就是大家容易算错的地方之一,发卡行会这样告诉你:“由于未按时偿清欠款,持卡人不得享有免息期待遇;银行对当期全部欠款按日征收利息,日数的计算按照‘先刷先还’的原则。”按照这种利息计算方法原则,持卡人消费一万,如果还了9999,欠一元还清,那等到下月信用卡账单寄过来的时候,上面的利息仍然会是200元人民币。
目前国内所有银行信用卡都是采取的这种利息计算方法。所以请各位持卡人特别注意,不要因为计算失误少还了几元,搞的下个月账单上多出好几百的利息。
扩展资料:
信用卡又叫贷记卡,是由商业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对信用合格的消费者发行的信用证明。其形式是一张正面印有发卡银行名称、有效期、号码、持卡人姓名等内容,背面有磁条、签名条的卡片。持有信用卡的消费者可以到特约商业服务部门购物或消费,再由银行同商户和持卡人进行结算,持卡人可以在规定额度内透支。
我国有关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
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1-2] 。2017年12月1日,《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正式实施,规定信用卡标准英文名为
Credit Card [3] 。
信用卡消费是一种非现金交易付款的方式,消费时无须支付现金,待账单日(Billing Date)时再进行还款。 [4]
信用卡分为贷记卡和
准贷记卡,贷记卡是指持卡人拥有一定的信用额度、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按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
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准贷记卡。所说的信用卡,一般单指贷记卡。
2021年1月1日起,信用卡透支利率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自主协商确定,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上限和下限管理(原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 [5]
2021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实施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