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合格的伤残鉴定机构有哪几家?

可以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

1、广东岭南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详细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B区五楼

机构负责人姓名:谢夏德

联系电话:0769-22317719

2、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

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谷涌工业区107国道西路二巷16号

机构负责人姓名:程时和

联系电话:0769-22707837

3、广东路通司法鉴定所

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社区银丰路10号财津银座大厦A座七楼

机构负责人姓名:孙自堂

联系电话:0769-22993332

4、广东链信司法鉴定所

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银丰路北侧金运楼02号二楼

机构负责人姓名:王军

联系电话:0769-23198113

5、广东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详细地址:东莞市松山湖科技园新城大道1号广东医学院

机构负责人姓名:唐剑频

联系电话:0769-22896222

6、广东正航司法鉴定所

详细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光明路25号

机构负责人姓名:曲春冰

联系电话:0769-22255855

7、广东至信司法鉴定所

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副楼一层单位

机构负责人姓名:周云安

联系电话:0769-22991733

8、广东德方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详细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八达路140号恒丰商业大厦1201室

机构负责人姓名:王艾平

联系电话:0769-23362257

下图为司法鉴定流程图

扩展资料:

办理司法鉴定业务要提交材料: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107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广东法律服务网-司法鉴定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司法局-办理司法鉴定业务指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3

1、广东链信司法鉴定所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银丰路金运楼02号二楼

该所目前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物证司法鉴定类、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类、法医病理司法鉴定类、文书鉴定类,是具有执业许可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

法医临床类鉴定包括交通、工伤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意外伤害伤残程度评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医疗费审查和续医费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及医疗纠纷鉴定等鉴定项目、护理等级。

2、广东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新城大道1号广东医科大学解剖楼一楼

2009年4月23日成立,是由司法部核准的公开面向全社会各部门和所有公民的中立司法鉴定服务机构。依托广东医科大学法医学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师资技术力量及完善的实验室条件组建而成。注册开展的项目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法医临床学(包括伤残鉴定)、法医毒物分析、司法精神病鉴定共五大项目。

3、 广东岭南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B区5楼

由广东省司法厅2003年经核准设立,依法开展法医临床、法医病理鉴定工作,是东莞市最早从事面向社会司法鉴定业务的法医鉴定机构。

主要受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其中包括交通事故案件对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及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医疗差错的法医学鉴定及伤残等级的鉴定,致伤(死)物认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死亡原因及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死后个体识别。

同时受理诈病、造作病、保险赔付费用审核,并对涉及法医临床及法医病理学有关的案件进行咨询服务。 

4、广东路通司法鉴定所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银丰路10号财津银座A座七楼778室

该所是经广东省司法厅核准登记成立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现设痕迹司法鉴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三个司法鉴定项目。

法医临床鉴定业务主要是接受公检法、行政、企、事业单位及公民个人委托,对涉及人体损伤、损伤特征、致伤物类别、受伤时间、损伤机理进行推断;直接损伤或间接损伤,一次形成还是多次形成,损伤的并发症、后遗症,损伤程度的检验鉴定;

本次损伤与原有损伤的鉴别;损伤与疾病的辩别,以及要求或法院受理的医疗纠纷的医疗过错认定;保险公司“重大疾病”及“人身保险”理赔的等级鉴定,职工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及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评定等鉴定。

5、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区谷涌工业区107国道西路二巷16号

该中心是广东省大规模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之一,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入册机构。

中心是面向全社会服务的中立性鉴定机构,接受公安、法院、检察院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委托。中心现有司法鉴定人40名,开展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痕迹检验鉴定、文书检验鉴定、声像资料鉴定八个门类的司法鉴定工作。

参考资料

广东链信司法鉴定所 - 简介

公司简介 - 广东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广东岭南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 简介

广东路通司法鉴定所 - 简介

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 - 简介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你好!不知道你在东莞哪里?
2012-08-15 09:03 准律师0769 | 四级

广东岭南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住所:东莞市旗峰路193号电视转播台大楼
机构负责人:古新运许可证号:4410201
  电话:0769-2317719 邮编:523013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
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会(谷涌医院) 医务鉴定小组咨询电话:22172663 地点:东莞市万江区谷涌管理区(45路,73路)
东莞市(桥头)工伤康复中心 联系电话:83341363-200 公司应全额负责,也要经社保局
第3个回答  2012-08-15
广东岭南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住所:东莞市旗峰路193号电视转播台大楼
机构负责人:古新运许可证号:4410201
  电话:0769-2317719 邮编:523013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
第4个回答  2019-04-10

截至2019年4月,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一共有6家。

1、中心鉴定点(东莞康华医院):南城区东莞大道1000号(康华医院南区急诊大楼一楼);

2、西北部鉴定点(康怡医院):万江区谷涌107国道西二路二巷16号(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二楼);

3、常平鉴定点:常平镇常东路陈屋贝村公交站处(常东路-东莞火车东站向东2公里);

4、大朗鉴定点:大朗镇升平北路51号社保大楼;

5、石龙鉴定点:石龙镇黄洲京瓷北路14-3小区社保大楼(石龙社保分局内);

6、长安鉴定点:东莞长安东门中路388号长安镇综合服务中心。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专网-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程序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