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12-11
推迟几天也是可以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交通违章的罚款交纳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是现场开具的罚单,驾驶者应该在十五日内交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给予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违法行为人申请不将暂扣的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应当准许,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第五十四条 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缴罚款。
第2个回答 2019-12-11
没有在规定时间去处理违章会收滞纳金的。迟去几天也没有多大问题。
第3个回答 2019-12-11
不可以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做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倍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4个回答 2019-12-11
没有,在规定时间去处理违章会出现处罚加收滞纳金的行为,推迟几天就有推迟几天加收滞纳金的,这种。违约行为。比如推迟了五天,可能要多收50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