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圣经 罗马书》第九章,第十章?

如题所述

第九章:神的拣选

(一)不凭肉体(罗九l-13)

神在基督里所赐的救恩是那样丰富、深厚,但为什么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得到呢?特别是犹太人还没有都蒙恩呢?为此保罗的良心被圣灵感动,心里大有伤痛,他为骨肉之亲以色列人的得救,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也是愿意。这与摩西的祷告相同(出卅二32),他为求以色列人得蒙赦罪,情愿自己从生命册上被除名。他们真有主的大爱和牺牲自己的精神,愿意舍弃最大、永远的福份,来换众人的永远利益,这是任何属血气的人所不能比的。

以色列人有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以色列有那么多的长处,难道都失掉了吗?不是的,因为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从肉身生的也并不是神的儿女,只有像以撒是从应许生的才算是后裔。又如以扫和雅各虽然是双生,但神拣选雅各而不是以扫,并不在乎人的行为。

(二)主权在神(罗九14-29)

这在乎神的绝对主权,他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不在乎那定意的、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甚至叫法老刚硬也是可以的。因神绝对的主权和自由;能决定一切事,他是宇宙万有的主,一切都是他所创造的,他要怎样对待人都可以,好像陶匠对陶土一样,他有权柄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或拿一团作卑贱的器皿。不过神所作的也不是不公平,他要毁灭一个器皿是经过许多忍耐和宽容的,因他们的可恶可怒而遭到毁灭,但那些预备得荣耀的器皿是因蒙了怜悯。不过人的顺服和自洁也有一定的作用(耶十八4;提后二20-21),因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人若向神刚硬、强嘴就不能蒙怜悯,但若肯谦卑求神的怜悯,还是可以蒙神怜悯(诗一二三2-3;路十八13),无论犹太人或外邦人都可以蒙怜悯,但这一切都出自神的恩典

(三)非靠行为(罗九30-33)

神并不是失偏待犹太人,再偏待外邦人,乃是在于他们因信得神的救恩。犹太人追求律法的义,靠行为求当然求不着,而外邦人知道自己不配,只能凭信心求,就得了因信而来的义。对犹太人来说,这是信与不信的问题,不信就绊倒了,但信靠主的人必不羞愧。

第十章:人的相信

(一)律法总结(罗十l-8 )

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想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但没有人能因行律法而在神面前称义(罗三20)。所以追求律法的义,反而得不着律法的义。但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律法不过是基督的预表,成全在基督的身上。基督已经来了,藉着所传的道,叫人因信就得着由基督而来的义,也就是神的义。

(二)求告主名(罗十9-15)

人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相信、承认而进一步具体的表示就是求告,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凡不肯求告主的不能得救。然而必须先有奉差遗传道的,才能使人听见、相信,所以传道的人也很需要。因为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而来。

(三)有人不信(罗十16-21)

虽然主的福音已经传开了,甚至传遍天下直到地极。有许多人听见相信了,但没有都听从福音。虽然这道先传给以色列民,但他们竟悖逆、拒绝、杀害基督和他的使徒(徒三26,十36;帖前二15-16)。

《圣经》(Bible)是神所默示的,是犹太教、基督教的经典。最初出于希伯来文kethubhim,原意为“文章”,后衍意为“经”;希腊文作graphai,拉丁文作Scripturoe,汉译作“经”。

圣经是犹太人和欧洲人的信仰经典,讲述古时犹太人的历史,并记录先知预言。[1]当犹太教经典大量译成希腊文本后,希腊文ta biblia(复数,原意为“诸书”)遂被用以专指这些经典;拉丁文衍为单数词Biblia,后成为犹太教、基督教正式经典的专称,汉译作“圣经”。

《圣经》是一本相当厚的书,页数跟字典差不多,但其实《圣经》不只是一本书,而可以说是一套有66本的丛书。其中有长有短;有古老的作品,也有较近期的作品,内容包括:历史、诗歌、哲学,甚至私人信件和讲章。[2]

犹太教的正式经典,包括律法书5卷、先知书8卷、圣录11卷三个部分,故通称《泰纳克》(Tanak,系Torah、Neviim、Ketuvim三部分的首字母组成),又称“二十四书”。

基督教的经典,包括《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旧约圣经》即犹太教的《圣经》,是从犹太教承受下来的。全书卷数和次序,基督教各派略有不同。《新约圣经》是基督教的经典,共27卷,包括记载耶稣生平、言行的“福音书”,叙述早期教会情况的《使徒行传》,传为使徒们所写的《书信》和《启示录》。《旧约圣经》里面有39卷,《新约圣经》里有2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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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15
文章中哪些经文充分表达了保罗为了让自己的民族蒙拯救甘愿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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