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聘用制书记员?工作内容是什么?

如题所述

你好,聘用制书记员是指合同制的书记员,不纳入公务员考试。其中关于法院的聘用制书记员,有相关的规定: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五条 本办法下发后人民法院新招收的书记员,实行聘任制和合同管理。
书记员的聘任制和合同管理,是指人民法院与受聘人依照法律与本办法订立聘任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人民法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任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任关系,受聘人不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再履行书记员职责。
具体的工作内容也有规定:
第二条
书记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 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二) 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 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 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 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如果你说的是检察院的书记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为地方法院、检察院补充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的通知
第三条 补充审判人员、招录聘任制书记员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4]50号)进行。补充审判人员、招录聘任制书记员,应当分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把严进人关口,确保录用人员质量。而其职责根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9年招聘书记员公告》
书记员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协助开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转、登记、保管工作;
(二)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三)法律文书的复印、收发、送达工作;
(四)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五)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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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03

2020年山东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1334人)已发布。

点击查看:公告及职位表

报名时间:6月8日9:00-15日16:00

什么是聘用制书记员?

聘用制书记员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协助开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履行案件检察的记录工作,案件收转登记、归档、统计等事务性工作,校对、送达法律文书,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项等职责。

工作内容有哪些:

需要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协助开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履行案件检察的记录工作,案件收转登记、归档、统计等事务性工作,校对、送达法律文书,还有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相关内容推荐:聘用制书记员劳动报酬如何确定?

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福利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薪酬具体标准由各地检察机关商财政部门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自行核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聘用制书记员依法享受“五险一金”等各项保障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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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6-03
聘用制书记员属于合同工,主要是在法院在法官开庭时,负责记录工作,打字要快,平常要按照法院要求整理卷宗,接待当事人,律师,配合法官操作法院系统,工作量比较大,工资不高。
第3个回答  2021-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