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单位的性质,党政机关里的有固定名额。县级以上部门指的是
地级市、省、直辖市下设的局、部、委和办、
议事机构;中央、国务院下设的局、部、委和办、议事机构。县与市辖区的
行政级别相同。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
行政公署,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派出机关不是一级政权机关,也不设立和召开人大,其任务是执行设立和派出它的人民政府交付的任务,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做好对辖区内的下级人民政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派出机构的性质相当于政府的一个工作部门,所以对它们的监督工作通常由派出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