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挂失,公民在丢失了身份证之后,需要在自己的常住户口的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申请补办,当公民在进行申请补办身份证的时候就已经是向公安机关反应自己证件被丢失了,所以不需要再单独进行申请挂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