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公共管理基本理念中的几个原则

如题所述

一、服务原则   “
服务精神”是公共行政管理的本质和灵魂。“服务”之所以成为公共行政管理的灵魂,根本在于服务本身与政府管理密不可分,二者血脉相连:“管理就是服务”、“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政府是公民间契约的产物,在本质上是一种为公民和社会共同利益服务的组织;服务是政府的首要职能。  公共行政管理视野下,政府服务的对象是公民、国家与社会。一要为公民服务。政府一定要为公民服务,反映公民的意愿,为公民利益尽心工作,完全是应有之义,应有之举。二要为国家服务。具体形式多种多样:代表国家利用暴力工具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国家的意志、法律和政策;采取改善福利等措施协调和缓解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保护内部的安全和稳定,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等等。三要为社会服务。现代民主社会,国家要为社会服务,政府则代表国家执行这种服务职能。   二、依法管理原则  
法治是一种特定的治理国家的方式,法律高于任何权威,国家公共事务的治理必须依据法律的规范进行,任何公共权力都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个人、组织和集团。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必须确立法律优先原则:
(1)在已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任何其他法律规范,如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均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2)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
(3)在政策和法律规定发生冲突时,政府应当首先维护法律的至上性,不能随意用政策解释或取代法律。   
三、公开透明原则  
基本要求和核心思想是政府掌握的个人与公共信息向社会公开。政府机关的所有活动,从立法、执法、提供资讯、社会服务,以及政府所掌握的个人信息,除了必须保密以及涉及个人隐私的部分外,都有义务向社会公众开放。管理透明的内容包括:   
(1)政府组织的公开,即政府组织程序和权力构架必须公开。从权源的角度来看,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人民享有对政府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2)政府决策的公开,政府决策不能搞“暗箱操作”,决策的制定过程必须接受公众、企业的参与和监督。   
(3)政府管理的公开,市场经济发展到了今天,“看不见的手”已经不能独立指挥国民经济的运行,政府的“有形之手”必须对市场的无序状态适时进行宏观调控。政府的这种管理行为,由于更多地采取了市场的手段,众多市场主体必然要求政府管理符合公开的规则,彻底摒弃“暗箱操作”。  
(4)行政行为的公开,既提高了国民的政治参与意愿、激发政治参与的热情、促进政治民主化的发展,又可以有效地监督、制约、规范政府行为,确保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