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主要根据日照、采光、通风来确定。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4.0.8 住宅建筑与相邻建、构筑物的间距应在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管线埋设、视觉卫生、防灾等要求的基础上统筹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扩展资料:
6.0.5 居住区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6.0.5的规定。
注:道路边缘对于城市道路是指道路红线;附属道路分两种情况:道路断面设有人行道时,指人行道的外边线;道路断面未设人行道行,指路面边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