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
办理流程如下:
1、到房产所属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原籍所属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房产所属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扩展资料
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全文共二十四条。
(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谢谢您来回答^_^
符合当地购房政策规定
已拿到房产证
那我现在的户口还在学校么?
你毕业时,学校给你户口迁移证,按照规定,毕业时应当迁出,你没有落实工作,户口应该是回到原籍,但是你如果没有办理落户原籍的手续,目前是口袋户,即没有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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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现在的户口还在学校么?
你毕业时,学校给你户口迁移证,按照规定,毕业时应当迁出,你没有落实工作,户口应该是回到原籍,但是你如果没有办理落户原籍的手续,目前是口袋户,即没有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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