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7-11
要看情况
如果公婆出资购买的房子,并且只登记了男方的名字,视为对自已儿子个人的赠与,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配。
如果登记了儿子儿媳两个人的名字,视为对夫妻的赠予,算共同财产,但是这种赠与隐含了儿子儿媳婚姻长久保持的意思。如果短时间内就离婚,法院并不会完全五五开分配。
如果只出了首付,婚后由儿子儿媳还贷的,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分割的。
第2个回答 2021-07-10
首先要界定房子的权属归属于公婆,还是归属于儿子和媳妇夫妻双方。
如果是公婆购买的房子,又是登记在公婆 的名下,只是给儿子和媳妇居住使用,则房屋产权归公婆,儿子和媳妇是无权分配的。
如果是公婆购买,赠与给了儿子和媳妇,则属于儿子媳妇的夫妻共同财产,小夫妻闹离婚的时候,是可以要求分割的。
如果是公婆购买,仅是赠与给了自己的儿子,则该房产属于儿子个人所有,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儿子和媳妇离婚时,媳妇是无权要求分隔的。
第3个回答 2021-07-10
公婆购买的房子,儿媳能不能分,一要看登记在谁人名下,二要看购买时间。如果是在婚前购买的,一般做为婚前财产不分配,但如果后来房产证加了儿媳的名字上去的,儿媳就可以参与分配。如果是在婚后购买的,一般做为共同财产参与分配,除非儿媳的名字不在证上,同时公婆在购房时指定仅赠与儿子,则儿媳不分配。
第4个回答 2021-07-10
一,公婆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财原则上平分。如果该房子没有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而且也不是婚后买的,那不属于小两口的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无权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