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别人用我身份证贷款三万,至今没有还,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1、(1)别人用你的身份证贷款还不上,你不会坐牢。
(2)别人用你的身份证贷款,虽然是你的名字,但只要你没有到场签字,贷款与你无关。
(3)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签字必须是本人亲笔签名或按手印,如代替办理签字必须有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4)如果是你签名或按手印,你是债务人。或者有证据表明贷款资金实际部分或全部为你所用,你应该承担偿还义务。如果不如期偿还,银行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2、贷款(电子借条信用贷款 )简单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3、贷款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即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多数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相同;
(2)等额本金还款:即借款人将贷款额平均分摊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期(月)归还,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还款日间的贷款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逐月减少;
(3)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贷款适用〕,贷款按日计息,利息按月归还;
(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一般金额为1万或1万的整数倍,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出具新的还款计划书,其中还款金额与还款年限是发生变化的,但还款方式是不变的,且新的还款年限不得超过原贷款年限
(5)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金额,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终止借款人的贷款,并办理相应的解除手续。
(6)随借随还:借款后利息是按天计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随时都可以一次性结清款项无须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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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3-27
我觉得这个情况你就应该找到这个用你身份证贷款的人叫他去把钱还了实在不行,那只能你自己先把钱还掉,然后在即问他,因为是用你的身份证带的这个事情就应该你来出面解决,你不简洁,可能他是不会去管这种事的所以我觉得身份证就不应该借给别人贷款借给了别人贷款就会影响到你的
第2个回答  2021-07-16
你的这个问题。在法律上来说。只能使用你来还。因为是用你的身份证贷的款。没有人能证明是别人拿着你的身份证。去代的款。只能你自己去还。
第3个回答  2021-07-16
没事的,都二十年了,过了追诉期,所以不能起诉了,不还即可。
第4个回答  2021-07-16
你可以找到那个人,让他把贷款还上,如果不还,你可以把他告到法庭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