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退休时一次性住房补贴政策

如题所述

一、一次性住房补贴的申请条件及标准
      1998年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由单位按规定发给一次性住房补贴和工龄住房补贴。现行规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950元,一次性住房补贴比例为40%;工龄住房补贴额为每平方米3.2元。
      二、一次性住房补贴的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职工,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填写《**市区住房货币化分配申请审批表》;
      2、单位审查。各单位对申请表和职工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审查,并根据本单位的经济状况,确定分配对象,计算补贴金额,报市房委办审核,其中职工工龄应由所在单位劳动工资部门审核;
      3、市房委办审核。市房委办根据规定对补贴对象的资格、额度等进行审核。
      三、一次性住房补贴申请应提供材料
      1、《**市区住房货币化分配申请审批表》(一式五份);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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