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证书类型怎么填写

如题所述

填写房屋的证书类型如下: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或普通商品住房,根据房屋用途填注。
房屋证书包括商品房产权证、经济适用房产权证、央产房产权证、军产房产权证、小产权房产权证、自建房产权证六种。其中商品房在买受人取得商品房产权证,可以将其自由地买卖和出租。而经济适用房产权证是国家为了一项房屋买卖优惠政策,为了照顾到中低收入阶层的居民。房屋证书类型应该根据实际拥有的产权证书类型来填写,如果填写类型错误,则房屋证明无效。
一、房产证书类型分类:
1、《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产权所有人可以依法凭借这个证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2、《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权证书》是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从2015年3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而不动产登记机构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簿、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样式将逐步停止发放,以前依法制作并记载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卡和归户卡、房屋登记簿等簿册也继续有效,已经依法发放的《集体土地所有证》等证书、证明也是继续有效的。
《不动产权证书》将逐渐取代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因为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将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证书上,也就是说两证变一证。
3、《房屋共有权证》
《房屋共有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房屋的两个或者是两个以上的房屋共有人的法定凭证。如果房屋是共有的房屋,那么就是由房屋产权所有人拥有和保管《房屋所有权证》,其他共有人则是各拥有房屋共有权证书一份。
房屋共有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房屋共有权证的是绿色的证件,可以有很多本,发给享有房屋共有权的其他人,所以房屋共有权证是可以加很多人的名字的。
4、《房屋他项权证》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是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来拥有和保管。他项权利人可以依法凭借房屋他项权证对房屋行使他项权利,并且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二、房产证明材料怎么办理
一般到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可以查询证明房产情况
三、办房产证需要的通用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四、因购房者的不同情况,需要准备的资料也有所不同,分析如下:
1、当购房人已婚准备,准备的资料如下: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2、当购房人为单身,准备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八条 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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