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金的标准

如题所述

一、助学金的标准

我们学校标准是,家庭经济条件差;在学校评学兼优(优先考虑,毕竟名额有限),没有不良嗜好(抽烟喝酒等),经供参考。

二、国家助学金标准

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国家助学金按照半年预算发放,即每人1000元一级、1500元二级、2000元三级,按月发放。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法律依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三、湖南农业大学优秀自考生助学金标准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展,认定结果作为国家助学贷款和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前提条件和依据,无特殊情况不予补报。有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标准向所在院学工组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湖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湖申请表》。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可以只提交《湖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民主评议组依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多渠道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在校的实际生活情况,讨论提出本班经济困写《湖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学

3.学院认定工作组认真审核认定民主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改正。

4.学院认定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认定工,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勤工助学办公室提请复议;学校勤工助学办公室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做出调整。

5.公示期届满后,学院认定工作组汇总本院审核通过的《湖南农业大学家庭》和《湖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并编制书面和电子版《湖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登记表》,报学校勤工助学办公室。

6.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对各学院推荐学生的困难情况进行随机抽样调查与核实,在确保学生个人隐私不受侵犯的前提下,将推荐名单在适当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湖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资助工作的依据,按学校有关政策给予相关资助;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奖金。情节严重者,学校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将不良信用记录记入该生档案

湖南农大继续教育学院该校继续教育学生近些年共有300余人考取校内外联赛第一名、省高等自等奖等比赛100余项。学校继续教育拥有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全国新型职业农民示范培育基地、农业农村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等资源平台,获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30多项,成为全省继续教改革创新“桥头堡”。

四、助学金七大类标准?

七类一等资助对象的认定标准

一、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扶贫部门认定的,对贫困户建立相关档案,把贫困户的困难程度记录在案,并分发相应的贫困卡。

二、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

三、孤残学生:孤儿和残疾学生,证明材料:孤儿证、残疾证。认定部门:民政、残联。

四、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农村家庭完全失去经济来源,无法凭自己能力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业。讲简单点就是农村的无保户

五、烈士子女:证明材料:烈士证,由民政部门认定。

六、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必须于受灾当年提出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供学生本人或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因灾导致经济遭受重大损失的相关证明。

七、突发事件: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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