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积金提取规则

如题所述

对按规定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来说,只要符合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就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提取公积金。职工可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也可用于支付房租;如果已解决住房问题,在职工离退休、出国定居时可将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全数提出,相当于一笔养老金。

按新《通知》规定,职工可在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申请提取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根据单位自己的规定实行,不能低于5%、不能超过12%。
1、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的单位缴存比例最高为12%,个人缴存比例暂维持原比例不变。
2、企业及其他单位,参照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单位自身经济状况良好可提高缴存比例,但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不得超过24%。
3、企业因亏损等特殊原因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经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初审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复,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各5%。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