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大附中堵塞消防通道致四年无法验收

如题所述

今年7月27日下午,桂林市“翰林轩”小区的近百名业主,层层围堵开发商委托的代表,要求解决其房产办证问题。开发商却更委屈:无法办证是因为小区被邻近的广西师大附属中学强建围墙,堵塞消防通道,因而无法通过验收。

业主:还我房产证

翰林轩小区与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仅有一墙之隔,地处桂林市灵川县八里街,如今小区的售楼处玻璃上覆盖着密密麻麻的字条,纸上全部写着大大的八个字“翰林轩还我房产证”。不止售楼处,连带小区的外墙、灯箱等各处,都贴着“翰林轩还我房产证”,粗略统计字条有三四百张。

7月27日,近百名业主涌进售楼处,质疑开发商工作不力,多年没有解决房产证的问题。一位业主说:“我们只要房产证,学校跟开发商的纠纷跟我们无关,我们只能找开发商。”还有一位业主声称,如果发展商不解决房产证问题,她将一死了之。28-29日,业主们将围堵开发商现场的照片公布在天涯社区、新浪微博、桂林人论坛等处,所指均称“黑心开发商”、“无良开发商”。据了解,业主与开发商已经多次群起交涉,幸在均未发生冲突。

公开资料显示,翰林轩由桂林翰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总建筑面积12万平米,项目由4栋高层建筑组成,周边配套成熟。小区毗邻桂林高铁站,距离桂林核心区域20分钟车程,加之与师大附中一墙之隔,受到热捧。

据了解,小区2008年开始兴建,2011年11月开盘销售,2012年底工程竣工,2013年底达到交房条件。项目总投资3亿多元,土地、规划、设计、建设、销售等手续一应俱全,其中100套住房为广西师大附中教师以超低价购买。

2015年后,忙完装修、入住的业主发现开发商迟迟没有办房产证,不满情绪逐步酝酿和积累,2016年,众多的入住业主开始横向联合,不断向发展商施压,要求解决房产证问题。至于学校跟发展商的纠纷,他们不感兴趣,认为是“神仙打架”,与其无关。

学校:建围墙保安全

“翰林轩”无法竣工验收,是广西师大附中有意阻挠之果。实际上,“翰林轩”是广西师大附中与翰林房地产公司的合作项目,由于小区的开发时间长达5年,2012年,校长更迭,新来的校长上任后便开始向翰林轩发难,阻挠其竣工验收,而其手段十分拙劣:在小区的规划消防通道上,强建围墙,以绑架业主房产证的方式,对攻开发商。

2013年初,师大附中新任校长刘新来在翰林轩项目南面、西面,在规划消防通道上修建围墙和学生临时饭堂,由此拉开学校、小区长达三年之久的拉锯战。几年间,学校多次强建,小区则反复强拆,经历几个回合。截至2016年7月末,学校暂居上风,一道数十米的约两米高围墙将小区的消防通道封住,消防车不能通过。

师大附中建围墙的表面理由,是为了维护学校安全。2016年3月9日,附中向发展商发函称:由于你方拆墙,造成小偷进入校园,而且商家越界兜售食品,学校近2000名师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函中还列举了两起校园安全案例:海口市龙帆小学发生伤害学生事件,一男子持刀行凶致10名学生受伤;河南一歹徒用比亚迪汽车撞向学生,造成12名学生受伤。学校还抬出了教育部部长袁贵仁,称袁部长最近讲话指示,要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

3月20日,学校方面再次出具了一份题为《致翰林轩的函》,函件公开抄送灵川县委、县政府等部门,该函件表述了学校方面的理由和诉求。其诉求共计5条,分别简述如下:1、修建被拆的围墙;2、赠礼道歉;3、发展商更换谈判代表;4、在满足前三条的前提下可进行谈判;5、协商不成学校将诉之法律。同时,函后还附了一份赔偿建议,也有5条:1、根据发展商的开发利润计算赔偿金额;2、赔偿学校食堂建设费用;3、延期交房给教师的赔偿;4、拆围墙损失赔偿;5、原承诺给学校的50万元赞助。

发展商认为,学校上面提的要求归结起来无非就是要钱,但又始终不给一个明确的数字,而是漫天无际的要价。发展商方面曾经提出给学校100万元解决此事,但学校方面对此不屑一顾“你们这是打发叫花子吗”。

开发商:业主被绑架很无奈

对于业主房产证问题,房产商翰林公司认为自己同样是受害者。翰林公司表示,这本来是学校跟开发商的事情,两方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是学校恶意堵塞消防通道,使物业无法验收,实质是把所有业主绑架起来,利用业主的愤怒来向发展商施压,公司深感无奈。目前已有大量业主事实入住,万一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学校这是把公共安全当儿戏。

据了解,2016年2-4月,灵川县委县政府派出以县委常委挂帅的工作组专门协调此事,无果而终;5月,翰林公司写信给桂林市市委书记赵乐秦求助;6月,翰林公司又向桂林市信访局上访求助。同时,今年5月,翰林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立案,但尚未通知开庭时间。

据了解,学校之所以对翰林轩的竣工验收横加干涉、阻挠,除了校长更迭、新校长不认同前校长既定的合作方案外,更重要的原因在于认为学校跟开发商合作建房,学校吃亏而开发商赚了钱,一定要分得更多的利益方才罢休。

学校方面提出的围墙问题,理由是:学校建的围墙虽然在小区的规划之中,并且规划为消防通道,但是却在小区的用地红线之外。换言之,这块不足1亩的用地,仍然属于学校的用地。开发商要这块地,就得另外花钱再买。

开发商表示,按照建筑行业常识,用地红线不等于建设边线,建设应该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施工,而已报批(由学校向规划、建设部门报批的)并备案的规划设计图中,这条路就是消防通道,学校堵塞毫无道理。退一万步说,这块不足1亩的消防通道用地,就算是花钱买,按照灵川县最高地价(90万元每亩)给100万还不够吗,而学校却认为100万是“打发叫花子”,毫无谈判基础。再者,在2008年,学校跟小区还专门签订了关于该问题的补充协议,约定开发商另外补偿学校30万元,该费用早已支付。本来不成问题的问题,却重新提出来,是鸡蛋里挑骨头。

至于合作开发,“学校亏本而开发商赚钱”的问题,翰林公司表示,师大附中当初以超低价格取得开发地块,却没有资金开发,便与翰林公司合作开发,合作开发给学校已经带来了巨大的实际利益。翰林公司表面上是低价拿地,但在向灵川县国土局缴纳土地出让金、向学校支付土地补偿款(400万)后,购地价已经高于市面价,此后又以低于成本价卖给学校教职工100套住房,赠送学校3000平米食堂,支付消防通道的费用30万元,赠送价值20多万元轿车一台之后,土地取得的价格,已经是市场价的数倍之多。学校只是因为校长更换,就不理旧账,重新提出分配方案,而且其要求是一个天文数字,实在无法理喻。即便如此,可以在法庭上解决,也不应该以阻塞消防通道方式有意阻挠竣工验收,拿全体业主做人质,何况这些业主有100户还是学校教职工。(据广西新闻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