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助理医师变更地点需要如何办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9-20
执业助理医师变更的条件:
1、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两年内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两年的;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两年的;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它情形的。

执业助理医师变更的材料:

注:申请资料应用A4纸打印(图纸除外),逐页加盖公章,按次序装订;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资料的各项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份;
2、《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
3、拟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7、2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2张(黑白或彩色近照均可);
8、由外变更至成都市卫生局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还应提交医师变更注册信息软盘和变更通知单(由原注册卫生行政部门提供)。
9、变更出现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提交《成都市卫生局注册医师脱离医疗机构申报情况备案表》(由原执业医疗机构填写、盖章)、3.5寸软盘。
10、军队医师离休、退休后保留军籍仍由军队管理的,拟在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还须提供军队原准予注册机关出具的《军队医师变更执业注册介绍信》。
11、申请变更执业范围的,还应提交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同一类别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考核机构出具的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变更的程序:
(一)对外公布给申请人的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向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业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申请资料;
第二步: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后受理;
第三步:社会事业局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考察,并按照程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社会事业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许可;不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二)内部审批流程
1.窗口受理
2.经办人登记、初审
3.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评审
4.提出审查建议
5.卫生计生处处长签署审查意见
6.制作证书或初审意见(或不予批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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