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加速度的公式是
平均加速度=(末速度-初速度)/这段时间
a(bar)=Δv/Δt 单位:米每二次方秒 符号:m/s^2或m·s^–2
平均加速度的是运动物体在一段时间内(或一段位移内)的速度变化量与这段时间的比值,叫这段时间(或这段位移)内的平均加速度。平均加速度与时间(或位移)相对应,是过程量,其粗略反应了物体速度变化的快慢,为矢量,其方向与速度的变化量方向一致。
质点运动时,瞬时速度的大小和方向都可能变化,为了反映其变化的快慢和方向,需引入平均加速度。平均加速度仅反映一段时间内质点速度变化情况。显然时间越短平均加速度越能精细反映速度变化的情况。一段时间内速度改变量与这段时间的比是这段时间内的平均加速度。 它是对于经过一段时间内的运动情况的一个描述,描述了是对于经过一段时间内的运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