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政府土地征收工厂拆迁员工有没有补偿的,具体

如题所述

因政府土地征收工厂拆迁员工有补偿的,如果政府性征地、工厂拆迁的,要按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赔偿。企业辞退员工,要按不同的辞退作出相应的补偿。如果是无故辞退员工的,那么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合同到期辞退员工的,单位要作出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的,要对该员工支付补偿。
法律分析
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低于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以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并依照有关补偿口径,计算房屋、建筑物实际应得的补偿费用。可以要求工厂给予一定补偿。如果员工不愿到新地方上班的,公司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因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为由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照在该公司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工厂拆迁工人补偿获取的方式可以和工厂进行协商,或者可以参照劳动法来要求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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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19
因政府土地征收工厂拆迁员工有补偿的,如果政府性征地、工厂拆迁的,要按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赔偿。企业辞退员工,要按不同的辞退作出相应的补偿。如果是无故辞退员工的,那么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合同到期辞退员工的,单位要作出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的,要对该员工支付补偿。
法律分析
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低于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以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并依照有关补偿口径,计算房屋、建筑物实际应得的补偿费用。可以要求工厂给予一定补偿。如果员工不愿到新地方上班的,公司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因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为由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照在该公司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工厂拆迁工人补偿获取的方式可以和工厂进行协商,或者可以参照劳动法来要求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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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7-28
因为拆迁导致的土地、房屋等的补偿,跟员工是没有关系的。但是因为拆迁,导致劳动关系解除或者无法继续进行,那么由此会依据劳动合同法产生补偿或者赔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09-05
这种情况属于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无法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10-25
工厂拆迁不再跟去新工厂有没有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