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依据《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的支付范围执行全省统一的三项目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住异地工作人员享受的待遇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标准,不按照异地转诊标准执行。
异地就医人员因急诊抢救、年度结算停机、异地信息系统故障、社保卡挂失或损坏等原因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的,相关就医信息由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上传,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回参保地按规定报销。异地就医人员住院期间,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将医疗费用录入医保信息系统,经就医地医保信息系统将数据传送至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扩展资料:
省内异地就医的相关要求规定:
1、就医地经办机构应将异地就医人员纳入属地管理,负责对异地就医人员的就医行为和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管,对发生医疗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2、异地就医人员出院时,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结算。
3、对冒名顶替、挂床、分解住院等违反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所发生的费用,就医地经办机构不予支付;造成基金损失的,由定点医疗机构负责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能报销。
医保是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参保人员患病诊发生医疗费用后,医疗保险机构对一定的经济补偿。医保报销比例分为职工医疗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医保报销范围分为诊疗设备类和医用材料类及治疗项目类。包括住院医疗待遇、普通门诊待遇、特殊疾病门诊待遇、特殊慢性病门诊待遇、生育医疗待遇、意外伤害门诊医疗待遇。
省直门诊放化疗患者只需在就诊医院备案登记,而且只需登记一次,今后的门诊放化疗就可以在医院收费窗口办理直接结算。直接结算就是患者只需缴纳自己应负担的费用,应该医保付的费用由省医保局和就诊医院进行结算,不用患者先垫付再报销。
医院名单
1、 哈尔滨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
2、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 211 医院
3、哈尔滨市第一医院
4、 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5、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省肿瘤医院)
6、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7、 黑龙江省医院 ( 香坊分院 )
8、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9、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10、黑龙江省中医医院(祖研)
11、 黑龙江省医院 ( 南岗分院 )
12、 哈尔滨工业大学医院
13、 黑龙江省农垦总医院
14、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血液肿瘤研究中心
扩展资料:
医保报销注意事项
1、医疗保险报销,需要到当地医疗管理中心或指定医疗机构医保结帐窗口报销。
2、医保报销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原始发票,用药清单,病历本等其它材料。
上述文章回答了关于“手术费医保可以报销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各地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范围不尽相同,具体请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保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