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通行费如何做账,怎么计算抵扣,如何填报

如题所述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通行费发票分为财政部监制和国税监制,一定要区分,只有国税监制的都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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