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于2018年开始计提坏账准备,2018年12月31日,A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为200万元,计提比例为1%。2019年3月6日,A公司确认B公司6000元货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转销。2019年12月31日,A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50万元。2020年4月5日,A公司确认C公司20000元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转销。6月3日,收回于上年转销的B公司货款6000元。2020年12月31日,A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