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
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并非一帆风顺,阻力来自于部分领导干部的认识。中央农口的一些领导干部认为包产到户破坏了农业集体经济、农业机械化和水利化,明里暗里抵制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范围的推广。
改革开放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原因:
1、过去的人民公社体制,不利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农业生产发展缓慢,党中央总结了合作化的经验教训,作出正确的决策。
2、内容: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把土地长期包给各家各户使用,分户经营,自负盈亏。
3、结果: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扩展资料: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中国农村旧的经营管理体制,解放农村生产力,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
1、就全国来说,农业发展水平比较低,主要是手工劳动,因此不适合大规模的经营,而将经营的单位划小到家庭,同这种手工劳动的生产水平相适应。
2、原来那种大规模经营下的集体劳动(改革前农村以生产队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农民评工记分年终分配)对每个人的劳动数量、质量很难准确统计,因而必然是平均主义的“大锅饭”,而以家庭为经济单位可克服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平均主义。
3、农业生产的劳动对象是动物、植物等生命体,劳动对象的这种特性要求劳动者有更强的责任心,以家庭为经营单位有助于这种要求的实现。所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得以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