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6-09
感知事物是正确的说法,知道事物是错误的说法。
其实对于事物,‘感知’在语言上才是比较正确的用词,因为我们人只能用感觉器官去感觉到事物的硬度、颜色等属性。而感觉器官是站在人的角度去感觉的,我们永远不可能认识到事物的本质,而认识到事物的本质才能算是‘知道’。
我们正常人用眼睛去看面包,它是白色的或是黄色的,但是如果有黄色色盲的人去看面包,他就永远不知道面包是有黄色的。再假设我们所有人一出生就一直带着蓝色镜片,那么我们看所有的东西都是蓝色的底调。所以我们确定不了我们现在看到的颜色是不是面包本来的属性。
硬度也是相对你的皮肤感觉而言的,如果你是石头人,那面包的硬度和水的硬度应该没有什么差别。
知道这个词一般是用在知识之类内容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