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制度执行力

如题所述

1、制度需要更加科学合理。科学、合理、有效的制度是协调人与人关系的最有效手段,也是管理的最有效手段。所以企业制度不在于多,在于科学、规范,在于能够被更好地遵守执行。衡量的标准有四点:
一是制订制度是否有明确标准;
二是制度是否具有实用性;
三是制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四是与上级要求是否合拍。
举个例子说明:假设三个人要分一块金币,如果由第一个人切金币并且又先挑金币,尽管你对切金币的人进行反复的思想道德教育,也很难保证他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如果我们从制度上这样规定,可以由你第一个切分金币,但是必须让其他两个人先挑。制度稍作调整,结果会怎样?他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尽量做到平均,因为一旦分得不均,吃亏的是他自己。检讨一下我们的工作方法,往往就像第一种分币法,热衷于把精力过多地放在空洞的说教和作指示上,对制度本身的缺陷却关注甚少,而这恰恰是制度难以真正落实的重要原因。
2、制度的制订程序要规范。既然是制度就必须规范,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凌驾或超越国家法律法规。但如何保证实现上述目标?这就要规范制度的制订程序,企业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是直接面对广大企业员工,这些制度都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和经济效益,制度的发布更应规范、透明。应遵循以下程序:
(1)企业基层管理人员、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共同制订制度初稿;
(2)基层管理部门初审并修改;
(3)专业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修改意见;
(4)根据两级管理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修改初稿;
(5)基层管理人员将修改后的制度报专业管理部门审批;
(6)企业高级管理层审查,签署审批意见后的制度发布执行。只有按照规范的程序所制订规范的制度,才能规范各项管理工作,才能保护企业员工的切身利益,才能避免以上各种问题的出现和发生。
3、制度的内容要量化。管理是一门通过别人完成任务的艺术。管理者水平的高低,不在于能否让高素质的员工把事情办好,更重要的是让素质一般的员工把工作做好,让每一位员工在执行同一项命令时,能够按照管理者的意识,把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好。这里所说的 “保质、保量、按时”就是一个量化管理的概念。我们在制定制度的时候,制度的内容就要量化,要让企业员工知道去做什么,到哪做,什么时间做,怎么做或做到什么程度。这些内容都要在制度里明确量化,这样才能让企业的每一位员工知道工作怎么干,工作标准是什么。这样才能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有的员工认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订的太多,不利于员工个性的发展和创造性的发挥。企业十分赞赏有个性、有创造性特点的员工,企业的发展也需要许许多多有个性、有创造性特点的职工,企业才能健康地发展。但任何个性和创造性都必须有利于企业整体的利益,否则其个性越强,创造力越强,对企业利益的损害就越大。所以对于企业的所有员工,必须有一套完整的、科学的制度来约束每一个人,只要你是企业的员工,你就必须接受,而且必须按现有制度来执行、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这也就是说,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没有制度不管的人。制度的执行标准都一样,这也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一个保障。有了好的制度还要有规范的执行者,人的因素不可忽略,毕竟制度的执行、考核还是要由执行制度的人来完成,所以制度的执行者要一碗水端平,保证制度执行公平公正,才能真正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4、制度的考核要严格。有两个著名的管理学定律——酒与污水定律和木桶定律。 酒与污水定律是指把一匙酒倒进一桶污水,得到的是一桶污水;如果把一匙污水倒进一桶酒,得到的还是一桶污水。污水和短木板像果箱里的烂苹果,如果不及时处理,它会迅速传染,把果箱里其他苹果也弄烂。烂苹果的可怕之处,在于它惊人的破坏力。破坏总比建设容易,一个能工巧匠花费时间精心制作的陶瓷器,一头驴子一秒钟就能毁坏掉。如果一个组织里有这样的一头驴子,即使拥有再多的能工巧匠,也不会有多少像样的工作成果。水桶定律是讲一只水桶能装多少水,取决于它最短的那块木板。任何一个组织都可能面临的一个共同的问题,即构成组织的各个部分往往是优劣不齐的,而劣势部分往往决定整个组织的水平。如何提高一个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不是光有完善的制度就行了,还要有严格的考核,管理制度一经公布,就对企业组织内部任何人都具有约束力,人人都要严格遵守执行,领导也不例外。只有领导以身作则,一旦有违反行为,同样接受处罚,坚决不搞特殊化,这样才能形成良好的企业氛围,制度建设才能真正得以贯彻实施与有效,企业的管理才能真正的提高。
5、制度的修改要及时。企业的制度建设需要不断地修改和完善,否则“污水和短木板”就会成为阻碍工作的瓶颈,妨碍企业的发展。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根据企业的发展及生产环境的变化不断地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制度的修订要注意及时和定期。当设备更新改造了、当工艺流程发生变化了、当运行参数重新调整了,那么制度就要及时修订,操作规程就要及时修改,应急预案就要及时变动,巡回检查路线图就要及时重新制作,这就是制度的及时修订。总结一个阶段的工作时,就要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和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是执行力不够的要加强考核力度,是制度有缺陷、不完善的,要组织有关人员修订完善制度,这就是制度的定期修订。
科学、统一、规范的企业管理制度,可以大大提高企业的管理效力与决策能力,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与生存能力。只有加强制度建设,克服企业制度在制订和实施过程中的难题,提高制度执行力,才能培养融洽、有序的工作环境,促使企业的健康发展与不断壮大。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12-02
一、充分认识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制度执行力的重要意义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关系到国计民生、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经济基础,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加强企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构建惩防体系的基础工程,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本质要求,是促进企业有序、健康、持续发展的保证。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制度执行力的几个突出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高,执行难以到位。一方而是一些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廉政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好,存在“两张皮”的现象,抓反腐倡廉工作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发文件上,存在重业务建设,轻党风廉政建设现象。另一方而是在廉洁教育制度和方式上针对性、说服力、感染力还不强,还不能让广大干部职工达到教育的效果,少数人员理想信念动摇,白我控制不严,个人的私欲、贪婪和侥幸心理膨胀。其二是少数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敷衍塞责,加上法制观念淡薄,在办事中注重“人情”“关系”,将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程序抛与脑后,导致了腐败现象的产生。
  二是制度不完善,执行难以到位。一方而是制度针对性不强,管理制度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越有针对性越好,能够规避“问题”的管理制度,才是好制度。另一方而是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强,一些制度存在内容空洞、要求笼统、难于操作的问题,看似健全,实质无从执行,只能成为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落实不到行动上、应付上级检查的摆设,达不到实用、可用、管用的要求。其二是结合度不够,在制定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规定时,没有与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相配合与衔接,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易发生腐败问题的关键环节以及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还存在避重就轻的现象。
  三是监督制约机制作用没发挥,执行难以到位。一方而是上级监督“太远”,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无法及时全而地了解和掌握下级单位的情况和问题,难以实施有效监督。另一方而是本单位监督“太软”,习惯于运用年度考核、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述职评议等时机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疏于对他们进行及时、经常性监督,往往无法做到未雨绸缪、防微杜渐。部分人员还投鼠忌器,怕影响自身利益,前途、岗位,监督还不敢到位。其二是时机相对滞后,普遍存在重事后查处,轻事前、事中监督的倾向,同时在查处过程中也存在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责任追究不到位的现象。
  四是干部交流制度没有较好推进,执行难以到位,一些关键岗位轮岗交流相对较少,有些人在一个地方、同一个部门和岗位上一蹲就是十几年,工作时间长了,在众多的老同事、老熟人而前,被复杂的人情关系所羁绊,办事打不开情而,极易将工作关系当成人情关系,形成工作圈、社交圈,为腐败滋生提供便利和条件。
  三、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制度执行力的思考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贯彻执行制度的推动力
  一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制度。反腐倡廉制度约束的重点是权力运行,而掌握和行使权力的主要是领导干部。“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要树立制度而前人人平等、制度而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自觉带头学习制度、自觉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要把执行制度看作一而自律“镜子”,随时照一照自己的言行;把维护制度当作是一把监督“尺子”,经常量一量自己的差距,成为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表率,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切实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不把自己凌驾于制度之上,不把权力行使置于制度之外,才能增强制度执行的氛围,有效推动制度的执行。
  二是实行关键岗位轮岗制度。建立完善对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的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实行定期、分批轮岗交流制度,其中也包括纪检监察干部的轮岗交流,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相结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认可的原则,对工作中因效能、廉洁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原则上不能到重要关键岗位任职,以防止腐败的苗头滋生。通过经常性的轮岗交流,既能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效率,培养工作多而手,又能有效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对进一步推动制度执行力也会有较好的促进作用。
  (二)加强调查研究,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
  反腐倡廉制度本身首先要有可执行的生命力。没有生命力基础的制度,是没有执行力的。只有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并符合企业运作实际且具可操作性的反腐倡廉制度,才具有生命力,从而为执行力的实现提供基础。要在制度的内容、主体、程序、监督等有实质性要求,使执行人,监督人易于把握和操作。也就是说,在执行的过程中,要像车间的流水线一样严密,一环扣一环,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具有可操作性。做到实用,内涵明确而清晰、文字表达简单明了、通俗易懂、易记易行、程序不繁琐,没有华而不实的形式和空泛的内容;管用,在实际操作中管得住人、管得住事、管得住权,既是监督管理的依据,又是党员干部、职工遵守的规矩;可用,就是可操作,可执行,可责任(追究)到人。这样制定出来的制度才有质、有形,扎实可靠,便于操作执行。
  (三)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制度执行内力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思想就会作出什么样的行动。如果广大党员、职工头脑中没有制度意识,对制度没有认同力,制度执行就会大打折扣。要增强制度执行内力,就要强化宣传教育,形成教育大格局,使党员干部、职工不仅认同而且知慎懂思晓俱。要认真做到常态化、分层次、分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制度宣传教育,结合身边的事例教训,结合个人切身利益,让宣传教育有影响力,有吸引力、有震撼力、有感染力。要让大家在宣传教育过程中做到制度人人知晓,人人敬畏,视反腐倡廉制度为悬在头顶的“二尺利剑”,才能保持清醒头脑,做到行所当行,止所当止。
  (四)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增强制度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离不开监督检查。缺乏监督检查的制度,是不带“电”的高压线,谈不上执行力。监督是保证制度执行力的关键所在,必须切实把监督检查融入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真正做到权利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落实到哪里。要加强组织监督检查,并注重把监督检查的重点应放在权力较集中的部门、岗位、重点环节,随时掌握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充分运用好审计、效能监察、考核等手段,可以及时发现制度自身存在的漏洞或缺陷和违反制度的行为,并及时进行纠正、制止、公示,达到警示当事人,教育其他人的目的,有效堵塞可能发生腐败问题的漏洞。要善于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积极创造群众监督条件,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实行厂务公开、建立网上举报平台、群众意见箱,开通监督电话等举措,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
  “舞弊者得利,则接踵者继;舞弊者受罚,则接踵者绝”,加大对制度执行不力情况的责任追究,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是提升制度执行力的重要保证。违反制度的行为,是对制度权威的公然蔑视和挑战,是对制度最大的伤害,因而绝不能轻易放过。对违者姑息迁就、照顾“而子”,乱开“口子”,或者以“治病救人”为幌子,只能是让制度掺水,降低人们对制度的信任度和崇尚感,削弱制度的执行力。因此,而对腐败分子和违纪违法行为,我们要敢于“亮剑”、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制度的震慑力,使制度真正成为不可触犯的“高压线”,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