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普胜的纪念何野云仙师(龙尾圣王)活动

如题所述


相传龙爷身为元末起义军陈友谅军师何野云,陈兵败后,流落民间,为民做了大量的善事,,深受民众敬仰,羽仙后即被赐为龙尾爷,这一文化传统一直留芳。
清同治七年,即1868年,港口乡人到岐山古庙拜请龙爷,并在港口施建庙宇,农历四月初三为龙爷公生并定于每逢马年,即每12年的这一天,举行隆重的盛会。十社神前与十台潮剧大戏演队、标旗队、彩旗十几个表演团体伴驾巡游连绵数公里,还有晚上举行烟花烟花。 岐山古庙建于何时已无法考证,最早记载于清嘉庆《澄海县志》,清同治七年,澄海港口村民恭请龙尾爷到本村建庙供奉。清道光十二年,下蓬镇金港村民到岐山古庙恭请龙尾爷到本村建庙供奉。何野云曾做为陈友谅军师,陈兵败后,流落民间。明朝建立后朱元璋曾多次招安何野云,但何野云仙师却认为“忠臣不事二主”,宁可流落民间,也不做明朝官。因他这种忠肝义胆也得到人民的传诵,所以潮汕设立社团都愿意供奉龙尾爷为保护神,兄弟结义也愿意到龙尾庙请龙尾圣王做见证。
汕头岐山镇有个习俗,年轻男子都喜欢结拜为义兄弟,也就是俗称的“兄弟会”。因何野云仙师的忠肝义胆精神,也符合“兄弟会”的本意。所以他们都喜欢到岐山古庙结拜,请龙尾圣王做他们见证人。每年的农历二月廿五龙尾圣诞,也是他们的“兄弟会”的会日,平时忙于打拼的义兄弟们会在今天一起相聚前往岐山古庙祭拜龙尾圣王,随后一起会餐聚会,重温兄弟之情。 清代道光十二年,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纪社、辛社、东社、西社、南社、北社民众,到“岐山古庙”恭请龙尾圣王香火,前往本乡修建龙尾爷庙供奉,做为本乡六社保护神。

从此由金港、高埕、南畔寮、公婆爷等村分成纪社、辛社、东社、西社、南社、北社(分上股、中股、下股)共六社三股,成立理事会共同管理。定以每六年由其中一社作为主办方即“灯首”,以每年正月廿一承办游神庆典。轮值社份要聘请潮剧团到神前演戏,白天聘请锣鼓队、英歌舞、标旗队、花篮队、彩旗队等陪同龙尾圣王爷和各社老爷一起巡游六社和摆神前敬神仪式,晚上由各社在理事会领导下自发在本社举行花灯巡游习俗。至今已有180多年的历史,即始于183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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