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周岁可以找工作吗

如题所述

年满16周岁可以参加工作,但属于未成年工,部分高强度作业是不可以做的。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4、《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5、《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6、《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7、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8、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9、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10、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11、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12、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13、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14、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15、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锅炉司炉。
以上工作不能以外,都可以安排进行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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