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父亲再婚,关于我父母名下的唯一房屋是我父亲婚前财产,此房屋他再婚后的配偶是否有份?

如题所述

您好,您父亲的婚前财产不因再婚而转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他自愿为女方在房产证上加名,婚后房产证加名行为属于对另一方的赠与,或书面协议约定赠与给女方。
但需要提醒您的是,配偶之间可以相互继承遗产。如果您父亲去世,没有立遗嘱的,那么按照法定继承,您和您继母都有平等的继承权。为了规避这种风险,您父亲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您继承他的遗产。
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也欢迎继续沟通。
【相关法条】《民法典》
第1061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1127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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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11
您好,您父亲所占有的房屋的份额属于婚前财产,再婚后的配偶一般是没有份额的。
因为该房产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所以父亲一般只能占有房子一半的份额。在父亲再婚后,这部分房产份额属于父亲的婚前财产,归父亲个人所有,配偶没有份额。
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形,例如父亲将该房产加上再婚后配偶的名字,或者与配偶约定婚内财产协议,将房产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再婚配偶就会获得房子一定份额。
如您还有疑问,欢迎向我们咨询。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1063 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2个回答  2022-08-11
婚前的没有的吧
第3个回答  2022-08-11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我们给到您如下的法律分析和建议:
首先,您描述该房屋是登记在您父母的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您母亲去世后,若没有订立遗嘱,那么该房屋中属于您母亲的一半份额,在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您父亲、您和您外公外婆(若在)之间继承。
其次,您描述您父亲再婚,那么您父亲所拥有的相应的房屋份额,属于您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就导致您父亲的个人财产就变成共有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父亲之后去世,且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下,那么您父亲所有的房屋份额会作为遗产,在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和子女之间继承,那么此时您父亲再婚后的配偶是享有对您父亲遗产的继承权利的。
我们建议您还是先和您父亲协商,可以通过签订赠与合同办理过户手续,先将房屋过户给您。也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明确表示该房屋由您继承。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相关法条】《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