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工资最低标准是多少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山东烟台最低工资标准为1910元。 调整后的山东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10元、1730元、1550元。 这是山东省连续9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连续20年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据了解,山东还同步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三档分别为19.1元、17.3元、15.5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5.5%,这两项标准将从今年6月1日起执行。 此外,山东发布了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增长上线为11%、基准线为7%、下线为3%。 2020年烟台市目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是。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莱山区、龙口市、莱州市、蓬莱市、招远市、开发区、高新区、昆嵛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9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1元。

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月最低工资标准:173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3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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