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发生了一个小的交通事故,我朋友骑电瓶车在慢车道上走,由于路比较窄,快车道和慢车道间没有隔离带。一辆汽车停在路边慢车道上,起步的时候我朋友正好从旁边过,结果撞到了我朋友。由于双方没有协调好,通知了交警部门,交警部门过来后拍了照,并拿走了对方的驾照和我朋友的身份证。现在事情已经过去了4个月了,对方一直也没有联系过我朋友,而我朋友当时没有记下对方的手机号也没法和他联系。现在想请教一下,这种情况下,对方是不是可以单方面去交警大队把驾照拿走?我朋友现在想用身份证,是不是可以自己去交警大队取回身份证?另外如果一直不处理的话,对方的驾驶证可以年检吗?事故是在南京,交警五大队。
我朋友的身份证也拿不回来吗?如果他通过关系拿走驾照,那我是不是可以投诉交警大队?另外他的驾照能年检吗?
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可以拿回驾照
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扩展资料:
驾照过期的换证流程
1、拿以上资料到当地车辆管理所(北京车管所)办理,首先排号,领取并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填写完毕贴照片;按提示填表。
2、然后在大厅等待叫号后到柜台办理,办理完毕到制证处交工本费。
3、3个工作日后就可以领取新的机动车驾驶证。
因为处理交通事故的需要,而暂扣驾照的,其实并不用等到交通事故结案之后才会退还驾照,这样肯定会对当事人的生活生产造成一定不利的影响。因此,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可以拿回驾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