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兰某向许某借了120万元人民币,我为兰某担保,现在兰某宣布破产了,并被判非法集资罪需承担刑事责任,我为兰某担保的时候,兰某和许某在借条上并未注明还款日期和利息的,这样的借条是否有效?如果有效法律上规定还款日期是多久?我是否应该偿还利息?如果要付利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利息负责?借条上并未注明是何种担保性质,请问这样算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我有可能负哪几种责任?该偿还多少金额?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我又可能负哪几种责任?该偿还多少金额?听其他的朋友说,说如果兰某判刑后,债务由我承担1/3,兰某承担1/3,许某自己也承担1/3,请问有这样的可能吗?
哎!要搞的家破人亡了!请各位精通法律大哥给我说说!我在这里先谢谢了!
兰某是开公司的,因为经营不善才导致破产,所借款是用于其公司和偿还高利贷的利息。许某不知道兰某借钱后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