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是什么意思?

期房

通常意义上的期房,指的是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到领到房地产权证,这段时间内的商品房为期房,也是人们通常说的正在建设、尚未建设、未领到房产证的房子。看房子是否是期房,主要看开发商是否取得了大产证。如果没有取得大产证,开发商所售的房屋为期房;如果开发商取得了大产证,开发商所售的房屋为现房。

如果你从就今天起开始买房的话,在十一之前可能签不了合同,因为购房资格审核都可能需要十个工作日左右。

所以,以上就是对期房的解释,在这短短的几天,你可能签不了购房合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3-18

期房一般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 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为止, 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由于期房制度有各种利弊,当开发商资金断裂,房子很可能

第2个回答  2021-08-27

期房一般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但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房消费的过程和结果要依赖于购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

而购房合同的履行,不仅受开发商自身经营的影响,还受到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 期房制度由于有各种利弊,目前在中国有取消的趋势。



期房的优势主要在于:

1、期房价格低,有些项目期、现价差近10个百分点,对自住者来说划算,对投资者来说有升值空间。

2、对于开发商而言,滚动开发可降低成本、节省资金。现房开盘,开发商大都不愿意,因为资金投入较大,开发商需要具备较雄厚的实力。因此,当前市场上,期房仍是主流产品。

另外,期房与现房最关键的一个区别就是,期房的投资风险要远远大于现房。因为在期房销售中,房屋是否真地符合你的要求,购房者只能通过售楼书、沙盘、样板间、户型图等开发商提供的资料进行想像。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9
期房的概念
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房屋的全面建成包括: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内外装修工程结束,通过竣工验收;达到“七通一平”,即上水通,下水通、排污通、配电通、气通(煤气、天然气或液化气)、电话通、道路通、场地整平。房地产管理部门将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统称为期房,也就是说,即使通过竣工验收,达到了“七通一平”,甚至是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只要还没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没取得房屋产权证,就是期房。开发商出售期房称为预售,购房者买房时就要与开发商签订房屋预售合同。
购买期房的好处
(1)先期预购,户型、位置利于选择。由于订的是未竣工的房屋,销售工作刚刚开始,开发项目的所有房型都有,朝向好的户型也在其中,购房者有了比较大的选择余地。
(2)价格能给予较大的优惠,一般为5%~10%,甚至更多。开发商开发一个楼盘一般需要1年~2年的时间,甚至更长。为了及时收回现金,对购买期房持极大的欢迎态度。
(3)付款轻松,随施工进度付款,一般分为三次。首次付款时间为取得预售证时,一般仅付1万元~2万元的定金和总房款10%左右的首期房款;第二次付款时间是工程进行到一半时,付款额约为总房款的60%;第三次付款时间为房屋已经交工或即将投入使用时,购房者将余下的款项付完,同时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也可选择按揭付款。如果是一次性交付全款,可获得更大的优惠。
(4)工程质量随时可见,便于监督和提出意见。从付完定金的那一刻起,购房者就可随时去观看工程进度,对于房屋结构、墙体构造、水暖电等设备管路、管线、接口这些建好以后不易观察的部分,这时都可一览无余。
购买期房应注意的风险和问题
(1)根据图纸买房,购房者看到的大多是户型的平面图、整个楼盘的效果图,而不是实物。许多开发商将户型平面图做的简单而模糊,有关面积、户型、装修标准难以判断;而楼盘的效果图则渲染得十分精美,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如果在交房后与开发商宣传的差距较大,则会造成损失。
(2)对于开发商的情况难以把握。如果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因为资金不足,使工程停顿;或因技术实力不足,造成建设质量的降低;以及在建设过程中擅自变更原来的设计或承诺,尤其是对小区的配套设施和环境绿化的变更,这些都会给消费者造成巨大的损失。
(3)市场的行情和价格难以预测。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付款后,因为市场因素的作用,房价会产生波动,如果涨价,则购房者受益;如果跌价,则购房者会遭到损失。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23-01-11

人们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

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但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房消费的过程和结果要依赖于购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而购房合同的履行,不仅受开发商自身经营的影响,还受到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 期房制度由于有各种利弊,目前在中国有取消的趋势。

扩展资料

商品房预售制度的产生与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进程紧密联系。长期以来,我国城镇住房供应不足,加快建设、增加住房供应是客观需要。但是,我国刚刚起步的房地产业资金严重不足,不少都接近“皮包”公司状态,自有资金的比例甚至不到10%,就连基础较好的上海房产开发企业,其自有资金比例一直到2001年还只有18.84%。另一方面,融资渠道和融资手段单一,从银行贷款几乎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惟一选择。

由于自有资金严重不足,房地产企业存在着严重的投机性,这引来更多的限制。1993年,国家开始进行宏观调控,房地产企业不仅贷款难度加大,上市融资之路也被堵死,国家明确提出不鼓励房地产企业上市的政策(并且,此后好几年这一限制也未有松动:1996年,证监会《关于股票发行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对房地产业“暂不考虑”,1997年,证监会《关于做好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中重申,继续对“房地产行业企业暂不受理”。

一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发展,一方面是这些企业自有资金严重不足。于是,建设部主导设立了商品房预售制度。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预售条件、监管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但是,却留下来一个巨大的漏洞,即对侵权、违规行为未制定具体的惩戒条款。商品房预售制度实行后,各主要城市商品房预售比例逐渐发展到80%以上,部分城市甚至达到90%以上,许多开发成本转嫁给了购房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