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两地间的路程

将车速提高20%,可比原定时间提前一小时到达,如先行90千米后再将车速提高30%,也可比原定时间提前一小时到达,求两地间的路程

将车速提高20%,则前后速度比为5:6,则时间比为6:5
再由“可比原定时间提前一小时到达”可知,原定时间是6小时

同理,对于第二种方案的后半段,由于速度比是10:13,所以时间比是13:10
因此后半段原定时间为 1*13/(13-10)=13/3小时
则前半段90千米用了 6-13/3=5/3小时 ,原定速度为 90/(5/3)=54(千米/小时)

总路程为 54*6=324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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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9-03
速度提高20%后是原来的:6/5,那么时间就是原来的:5/6

原来的时间是:1/(1-5/6)=6小时

行驶90千米后速度是原来的:130%,则时间是原来的:10/13

那么90千米后的原来时间是:1/(1-10/13)=13/3小时

即行驶90千米原来时间是:6-13/3=5/3小时

所以距离是:90/[5/3]*6=324千米
第2个回答  2008-09-03
速度提高20%,时间减少1-1/(1+20%)=1/6
原定时间:1/(1/6)=6小时
若全程都提高30%,时间应减少
1-1/(1+30%)=3/13
是6*3/13=18/13小时,少减少18/13-1=5/13小时
90:X=5/13:18/13
X=324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09-03
设两地间路程为S,车原来速度为v
由题意列等式:

S/v-S/v(1+0.2)=S/v-90/v-(S-90)/v(1+0.3)
由于分母中都含v项,所以两边同乘1.56v
得:
1.56s-1.3s=1.56s-140.4-1.2s+108
解得s=324
第4个回答  2008-09-03
两地间的路程为S,车原来速度为v
则S/v-S/v(1+0.2)=1
S/v-90/v-(S-90)/v(1+0.3)=1
S=27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