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出售了,10年之久,还能要回来吗?

自己在外打工,房本跟土地证都放在母亲哪里,房子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出售了!我该怎么办?我个人查了法律资料,购买方知道房主是我,已经算不上善意第三人了,只是时间那么久了,起诉的胜率高吗?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回答!

可以要回

第一、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有四个:1.出让(卖)人无权处分;2.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时是善意的;3.合理的价格转让;4.转让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即过户)。在房本上所有人是你的情侣下对方无法过户,故买受人不能善意取得。

其次、《物权法》第十五条确立了合同效力和物权效力相区分原则,具体到本案为,你母亲和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效力及房屋所有权是否转移的物权效力。所以想追回房屋可以有两个途径供参考。1.确认合同无效,依据无权处分确认你母亲和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排除买受人因买卖合同的占有;2.房屋所有权确认,依据你对房屋的所有权排除买受人因买卖合同的占有。

第三、即便你把房子要回来了,买受人可以依据房屋买卖合同要你母亲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第四、情理来讲,这么做也是可能遇到了难处,生我们养我们,房子死的人活得,自己衡量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零六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追问

您的回答非常专业,先感谢您,我这个案子已经十年了,上诉是否已经过了时效? 再有我应该取得那几样硬性的证据,比较可以高的打赢这场官司?感激

追答

不会过时效,物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证据方面主要就是房子是你的相关证明,至于能不能打赢最后还是要以法院判决为准,因为每个案件具体情况都不一样,法官的考量也不一样。

追问

像我这个类型的官司,一般要打多久能出结果?您有没有其它的建议或者忠告告诉我?感谢您~

追答

正常你要去法院立上案的话(具体要去法院咨询一下),普通程序案件是六个月,简易程序案件是三个月。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的话时间会更长。

追问

是不是二审判定结果,就可以执行了,哪怕他继续上诉?从一审到二审结束,一年半一般能结束吧?谢谢

再就是我这个案子里,购买方 知道房子是我的,而且协议上甲方是我,却是我母亲签字按手印,这样的交易中,购买方应该已经不是善意第三人了吧?

追答

顺利的话一般一年半能够结束应该,不过诉讼程序来说,谁都说不准。二审终审后,不服的一方如果有确实的证据,还可以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善意第三人要求不知情,并且有足够的权利外观(即有理由相信这房子是出卖人的,比如房产证上房主姓名或者委托授权等),你案子中这种情况应该不构成善意第三人。

另外,只要房子没有过户,肯定不能适用善意取得。

追问

感谢您,我觉得跟您谈到这里,清晰透彻! 如果没有我的任何允许,他们作假改了房产证的名字,我该怎样解决?打扰您了

追答

呃、如果产生了严重后果,用假房产证进行买卖,涉及到刑事犯罪了吧
《刑法》第280条第1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追问

我的意思是我本人肯定没去房管处跟他们过户,但是房产证他们却改了名字,比如他们花钱找关系作假委托书这类的,改了名字,我该如何告他?他们有刑事责任吗?感谢您的耐心答复

有个信息我跟你说,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被我母亲,当年签协议时给了购买方。这也是为什么我担心我的房产证名字被改的原因~

追答

你可以先去房产查一下有没有过户,如果过户了你有没去过,房产过户的手续就是假的,可以去房产查询下处理办法。

如果房子过户,在房产局肯定有痕迹,比如里面会有签字,不是你签的就是假的手续。

追问

我可以告他非法过户房产? 还有我母亲会被判刑吗?还是只要承担他们的费用还就行?谢谢您

追答

如果他们真拿假手续过户,这个就得去咨询下房产局那边了、这个没处理过。

追问

我也只是猜测,8月份我准备充足就回老家打这个官司!有办法练习到您吗?

您的回答相当专业!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感谢!

追答

客气了!也肯定会有想不到的地方、能帮助到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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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19
这样的情况可以的,不过应该比较麻烦的,既然人家知道是你的房子还买了一定是认为是你同意了,而且时间长了就是你想把房子要回来感觉也要付出不少,具体情况我感觉你还是自己和父母商量一下,祝大家都一样幸福快乐!追问

感谢

第2个回答  2020-04-19
房主是你吗?是你的话你都不在场,这个交易是无效的啊,你妈为什么把你的房子卖了?先沟通协商,退他们房款,如果协商不成建议请个律师打官司追问

房主是我,他跟我妈签的协议甲方也是我,但签名跟手印都是我妈。我妈当年缺钱,我当年跟我妈关系闹的很僵,20岁,跑出来打工了,房产证跟土地证对于20岁的我,根本没想起来带走。期间回过老家,发现我的房子有人住,以前以为是租出去了,各种原因我回家次数极少,我在外地也成家了,有房了。只是今年市场压力大,想把老家房出售了或者回去干点啥,才彻底搞清楚,我妈竟然在我刚离开家第二年就把我的房私自给出售了。

追答

交易是无效的,你妈现在有钱退给买房的人吗,我感觉协商估计很难

房子是已经过户了吗

追问

听我妈说的,说对面花钱找关系过户了。我的房子不属于村集体房产,属于城镇房产。我很纠结都黑暗到不用房主任何授意就过户了吗?我对我妈说的这个过户行为,也保持怀疑。我还没去查,因为我公司跟家都在外地

第3个回答  2020-04-19
房子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出售了10年之久,还能要回来吗?只要确定是你的房子,他不管下多少年被销售的都是违反知道你有证据都完全可以要回来。追问

有个我母亲跟购买人签的协议,甲方署名是我,签字是我的名字,却不是我签的,手印也不是我。 这应该就构成了伪造协议吧?或者无效协议,现在头疼的是我的房产证跟土地证都让我妈给了人家!唉

第4个回答  2020-04-19
你母亲出售的吗?如果房子你的名下还是有机会的,卖房子一般都是买卖双方户主签字为准,怎么能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售的呢,这不符合常理啊!追问

对啊~否则我也就不至于有起诉的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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