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夸美纽斯的主要贡献和教育教学主张。

如题所述

(一)生平与著作
1592年3月28日,夸美纽斯出生在捷克的一个信奉新教的磨坊主家庭,父母都是摩拉维亚兄弟会的成员。12岁时,他的父母相继去世,在纪弟会的资助下他得以继续接受教育。在亲身的教育经历中,夸美纽斯切身感受到了封建的教育对儿童身心和才智的损耗,指责学校变成了令儿童恐怖的场所和儿童才智的屠宰场。从此,他立志改革封建的旧教育。1650年,他又应匈牙利政府的邀请,担任常年教育顾问,并开办了一所泛智学校。在此期间,夸美纽斯创作了著名的教科书《世界图解》。这是世界上第一本依据直观原则编写的教科书。
1670年11月15日,夸美纽斯在阿姆斯特丹去世,终年78岁。捷克学者卡夫卡认为:“他的著作奠定了现代教育学的基础。”
(二)论教育的目的和作用
在教育目的论上,夸美组斯的思想也体现着宗教与世俗的综合性,提出了教育的宗教与世俗的双重目的说。根据圣经的观点,夸美纽斯认为现世的生活只是一种过渡,人类的目标是与上帝同享光荣与幸福。任何人都有三重生活和住所:母亲的子宫,人世间和天堂。从第一重到第二重经由的是诞生;从第二重到第三重经由的是死亡与复活;到了第三重人便享受永恒的喜乐。这三重住所之间是前者为后者做预备的关系。所以,今生只是永生的预备。世间只是我们的育婴室,我们的养育所,我们的学校。离别母亲子宫的时候四肢已经发育完全的人是幸福的,同样,当离别现世的时候,灵魂纯洁的人则有千倍的幸福。因此,教育的宗教目的就是为永生做好准备。
(三)论教育适应自然的原则
教育适应自然的原则或者说教育的自然适应性原则是夸美纽斯教学理论的主导原则。其他的教育原则都是由这个原则演绎出来,或者是以这个原则为依据的。因此,教育适应自然的原则在夸美纽斯的教育思想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
教育适应自然的原则也包括两方面的基本内涵。
首先,夸美纽斯认为,自然界存在着普遍的法则或“秩序”,它保证了宇宙万物和谐发展。其次,依据人的自然本性和年龄特征进行教育是教育适应自然原则的另一重要内涵。
(四)论普及教育和统一学制
在夸美纽斯的思想中洋溢着浓厚的民主主义感情,普及教育思想就是这种感情的一种集中反映。夸美纽斯从他的“泛智”思想出发,基于对人的可教育性的信心,提出了将学校教育普及到一切男女儿童的民主要求。
为了实现普及教育的目的,夸美纽斯根据教育适应自然的原则和泛智思想,提出了建立统一的学校制度的思想。他认为,人从出生到成的24年可以划分为四个时期:幼儿期、儿童期、少年期和青年期,每个时期各6年。与人生的四个阶段相对应的是母育学校、国语学校、拉了语学校和大学四级学制。
婴儿期(0~6岁).与之相应的是母育学校。
儿童期(6~12岁),与之相应的是国语学校。
少年期(12~18岁),与之相应的是拉丁语学校,设在每一个城市。
青年期(18~24岁),与之相应的是大学,每个正国或省都应该设立1所。
(五)论学年制和班级授课制
学年制和班级授课制是夸美纽斯针对当时学校教育的混乱、无序和低效状态而进行的制度创新。在《泛智学校》中,夸美纽斯详细论证了学年制度。根据学年制度,学校以学年作为大的教学单位,在一个学年里同时开学和放假;每年招生一次,秋季开学;学年终了时,举行考试,合格者方可升级。夸美纽斯强调实施学年制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加强学校工作的计划性和有序性。他一再强调学校工作要有计划,使每月、每周、每日、每时都按计划进行各种工作。
班级授课制在历史上并非是夸美纽斯的首创,它是夸美纽斯在总结新旧各教派所兴办的学校中实施班级授课制的初步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系统的理论总结。夸美纽斯用太阳以它的光和热普照世界而“不单独去对付任何单个的事物、动物或树木”为依据,论证班级授课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夸美纽斯首次系统论述了学年制和班级授课制的问题,为彻底改变学校的混乱和低效提供了理论依据,具有长远的历史意义。需要指出的是,夸美纽斯在认识到班级授课制所具有的优点的同时,对这种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认识不足。在该问题上,他的有些观点背离了一贯主张的个别差异和因材施教原则。
(六)论教学原则
对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的阐述在《大教学论》中占有很大篇幅,由此可见夸美纽斯对教学理论的重视。他批评当时的经院主义教学教得费力,徒劳无功,认为必须寻找到一种使教学工作进行的“迅捷、愉快、彻底”的方法。在《大教学论》中,夸美纽斯在不同层面上论述了多种教学原则,但是,其中有些原则之间存在交叉和重复。我们可以将他论述的教学原则归纳为以下几条:
1.直观性原则
2.激发求知欲原则
3.巩固性原则
4.量力性原则
5.因材施教原则
(七)论道德教育
在道德教育的内容方面,夸美纽斯并没有沿用一贯的基督教道德,而是继承了“古希腊三哲”的道德教育思想,提出了要着重培养儿童的四美德:持重、节制、坚忍与正直。在道德教育方法上,夸美纽斯也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主张。主要包括:
预防,即要求道德教育要尽早开始。他强调:“德行应该在邪恶尚未占住心灵之前,早早就教。”
榜样,即要求教育者、父母、保姆和同学等儿童经常接触的人应该为儿童树立生活的傍样。教师也可以在书本上为学生选取榜样。在所有榜样中,教师的示范作为最重要。如果教师不能以身作则,成为表率,他的一切工作都将白费。
实践,即注重道德行为的作用。夸美纽斯认为:“德行是由经常作正当的事情学来的。”应该教育儿童“从服从学会服从,从节制学会节制,从说真话学会真实。从有恒学会有恒。”②
教训与规则,即要求教师从《圣经》和哲人著作中收集人生的规则,供儿童执行。
纪律与惩罚.夸美纽斯认为纪律对于维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是不可或缺的。当道德受到侵犯的时候,教师可以适当的采用严厉的纪律。但是,他提醒教师在运用体罚这种极端的方法时应慎重,不可滥用,否则“责打应当对付的不服从的极端情形还没有发生,我们早已智穷力竭了”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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